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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黑龙江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全文)

时间:2019-02-25 13:25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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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固废网获悉,日前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的通知

黑发改规〔2019〕1号

各市(地)、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5日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投资主体活力,建立项目审批“办事不求人”保障机制,在下放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集中供热和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权的基础上,再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

一、推行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节能审查2个事项,由在省政务服务网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双网办理,统一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事项,由在省政务服务网和国家发改委专网双网办理,统一到国家发改委专网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事项,全部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

二、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马上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接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齐备、无需评估的核准申请,随到随办。

三、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节能审查“不见面审批”。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节能审查等事项办理“不见面审批”,核准和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电子版同步上传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其他相关项目审批部门共享审批信息。

四、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范围。在总结已有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市县和重点园区,按照“信用承诺、先建后审、宽进严管”原则,依法依规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五、深化投资项目评估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以不评估为常态,评估为例外。投资规模较小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原则上不再评估。确实需要评估的,实行“多评合一”,与节能审查一并开展。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为中央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免费提供评估服务。

六、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移动端申报和容缺预核准。开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提供企业投资项目移动端申报服务。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容缺预核准”,一次性告知可容缺前置要件并出具核准预审意见,项目单位凭预审意见直接进入下一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待项目单位补齐要件后,出具正式核准文件,预审意见同时废止。

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纳入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工程项目招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一键提交、交易中心一键核验、企业一趟不跑、业务一网通办”。

八、深化配售电改革。支持大庆油田、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等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支持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整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完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加快培育售电市场。扩大黑河俄电专属供电区。

九、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服务。创新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推行部门协同、在线监管、大数据分析等多方式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严禁以项目监管名义干扰企业正常运营,做到“监管不扰企”。

十、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省级重点推进产业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对“百大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类省内事权审批试行政府会议集中审议、发展改革部门出具前期工作函、相关部门办理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和施工登记后即可开工建设的“一会三函”流程。具备条件的项目推行承诺制改革。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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