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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9 15:06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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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多方合作金融服务模式。各级农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设立的绿色产业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绿色贴息贷款等政策,做大绿色信贷业务规模,降低贷款风险。加大政银保合作产品创新力度,积极研发与绿色生态保险、工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险种联动的合作模式。同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农业银行要加强与证券、保险、基金、投资公司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投行、租赁、金融市场、资产管理等新型融资工具和服务方式。

(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各级农业银行要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绿色发展项目,在符合信贷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优先受理调查,优先安排信贷计划,优先审批放款。充分利用营业网点、惠农服务点,发挥网络渠道优势,特别是要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通过农业银行“惠农e贷”、“惠农e商”、“惠农e付”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积极向县域工业各类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协助农业银行做好金融服务推广,为农业银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提出改进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建立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加强沟通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在重点领域共同制定绿色金融行动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和行动计划。各级农业银行要重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标识和统计制度,完善相关信贷管理系统,加强绿色信贷培训,培养和引进相关专业人才。

(二)开展项目互荐。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向农业银行推荐社会信誉良好、绿色环保达标、示范效应强、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和项目享受绿色金融服务。各级农业银行积极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优质绿色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将定期调度评估项目推荐、贷款投放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三)深化合作联系。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应加强与当地财政、人行、银监、农业、发改等部门合作,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和地方标准,合力推进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双方还应建立联合开展相关研究的机制,积极收集整理成效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工业绿色发展成功案例,供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四)做实风险防控。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加强对支持的县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节能环保、绿色创新等方面监测督查,必要时借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共同做实风险防控工作,争取金融资源安全运用、用到实处、用出成效。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不定期联合召开培训会,总结模式,推广经验,通过现场、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联合培训和经验宣讲,多层次多维度开展政策传导和产品推介,提升从业人员的理念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双方要注重挖掘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及时向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汇报宣传,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和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成功实践。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严波、郭丰源

010-66013058,010-68205370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与业务创新部王帅

010-85102117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农业银行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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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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