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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8-10-18 13:34

来源:株洲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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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区位条件、人口数量和聚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水管网管城区、人工湿地管集镇、化粪池管农户”的建设模式,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生活污水优先考虑就近纳入城市、县城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集镇区域须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的村庄集聚点建设小型人工湿地、集中式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分散、人口规模小、地形条件复杂(如山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推广应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重点任务。加强已建成设施运行管理,逐步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各类人工湿地纳入有效监管,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县域统筹治理,落实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2018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示范;2019年,具备条件的村基本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0%;2020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50%左右,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基本消除乡镇建成区黑臭水体。

  4.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开展畜禽粪污和厕所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途径,着力提升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可降解地应用,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鼓励地膜生产企业直接回收利用。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5%;2019年,分别达到74%、84.5%;2020年,分别达到82%、85%。

  (二)实施村容村貌改善工程

  1.加强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行动”,大力整治集镇、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及时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停乱摆等现象,规范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等;因地制宜选择路面硬化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铺设石板路、青砖路、石台阶等,鼓励生态化铺装;倡导开展“门口小广场”、“乡村文化墙”建设,依托村部和乡村空闲地、主道墙壁、围挡等设施,将文化设施建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引导农户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花卉。到2020年,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

  2.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实施“湖湘农民新居工程”,规范农民建房,提升建筑风貌,推动建设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村建筑。严格执行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房屋等资产,优化配置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化解用地矛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空心破败房整治步伐,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空心破败房整治。

  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建立健全传统村落、民居保护机制,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重点实施醴陵沩山村、攸县泉坪村、茶陵华里村和双元村、炎陵霍家村、西草坪村和中村瑶族自治乡等传统村落的保护与申报工作。对村庄古树名木挂牌建档,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推动传统村落合理有序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旅游,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创建。

  4.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域覆盖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域覆盖工作任务。

  (三)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逐步消除农田灌溉干旱死角,提高抗旱防洪除涝能力。推广农田水利“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建设模式,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对没有通自来水的村庄,要从实际出发,全面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解决用水问题;对已经通自来水的村庄,要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控制水质质量,改善农村水环境,让家家户户都能用上洁净水、放心水。到2020年,实现100%的乡镇、85%的行政村通自来水。

  2.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制定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对未达到标准的农村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实施升级改造,重点解决低电压、“卡脖子”、重过载等问题。不断提高有路灯行政村比例,积极引导和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合理设置路灯,优先选择使用太阳能路灯、LED路灯等新型路灯,鼓励选择与村落风貌相宜的路灯造型。2020年,全市行政村亮化比例达到80%以上。

  3.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加强“窄路加宽”和通村组道路建设,开展示范县、示范乡镇美丽农村公路建设试点。完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打通农村公路的“最后一公里”。合理布局村庄道路,优化通村路线,村内主街道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背街小巷突出乡土特色。到2020年,全市县道、乡道、村道的等级路率分别达到100%、99%、98%,完成183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全部实现通水泥(沥青)路。

  4.推进“气化株洲”建设。重点推进“气化株洲”长输管线建设。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和燃气下乡。开展“气化村镇”试点。到2020年,力争实现燃气覆盖所有乡镇。

  5.推进“光纤入户”和“数字乡村”建设。抓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全力搭建智慧平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振兴战略各个环节的应用和深度融合。

  (四)实施特色村镇培育工程

  1.全面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村镇规划管理与乡村振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衔接,推行“多规合一”。加紧编制特色小镇、传统村落及重点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实用性专项规划。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严格批后监管。到2019年,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80%以上。到2020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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