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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

时间:2018-08-14 09: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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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进展参差不齐

各黑臭水体已完成了控源截污等整治措施,但是部分河道河床整治与护岸施工没有完成,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食品大桥至南二环快速大桥段。

4.监管力度需要加强

存在排水口违规排放现象,小黑河下游段污水处理厂尾水入河无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城市废弃排污设施残存污泥随冲刷逐渐进入河道,存在污染已完成整治水体的风险。

三、整改要求

1.建立健全河岸、河面垃圾的清理与维护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定时清理,保障治理运行经费,强化政府监督考核,切实解决河岸、河面的垃圾问题。

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构建黑臭水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监管,进一步排查各种疑似排污口,追根溯源,切实杜绝非法排污口和风险源;规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保障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

3.统筹协调,长效管控。统筹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将黑臭水体涉及的支流与上下游河段统筹考虑,一并纳入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的整治计划,确保与黑臭水体关联的河段实现污染物的严格管控,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水体黑臭问题,避免水体黑臭现象反弹。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ssyysc@mep.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上报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整治的贾鲁河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为1个,纳入本次专项督查范围。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已完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你市贾鲁河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95条,专项督查组对42条重要举报信息、10个疑似黑臭水体和你市自查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认定金水河农业路附近段、金洼干沟、瓦屋李明沟为新发现黑臭水体。

3.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你市上报黑臭水体1个,新发现黑臭水体3个,黑臭水体总数为4个。专项督查期间,经核实已基本消除黑臭的水体1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2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雨水口晴天排污现象,贾鲁河(航海路至化工路段)中原路大桥及化工路断面存在4处雨水口晴天排污现象。

2.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二七区和中原区交界处和中原路桥下发现2处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

3.存在未上报黑臭水体情况,新发现金洼干沟、金水河农业路附近、瓦屋李明沟3个黑臭水体,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均高于轻度黑臭水平。

三、整改要求

1.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追根溯源、切实摸清黑臭问题原因,科学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确保方案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水体黑臭现象。

2.对已完成整治的水体,在巩固现有治理效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清。

3.对建成区内水体进行系统排查,识别全部黑臭水体并纳入整治清单,坚持一河一策,统筹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系统、科学地开展治污。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ssyysc@mep.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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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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