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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济开发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发布(全文)

时间:2018-08-10 14:57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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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蚌埠经济开发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印发,要求,到2018年底前,全面掌握全区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以及涉及的乡镇和村庄数,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关于印发《蚌埠经济开发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区属各相关单位:

《蚌埠经济开发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8月6日

蚌埠经济开发区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蚌环委办〔2018〕52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结合经开区农村生态环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快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恢复农村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把全区农村建设成为水清地绿天蓝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前,全面掌握全区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以及涉及的乡镇和村庄数,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排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排查范围:淮河社区中心、湖滨社区中心、长淮卫镇、龙子湖风景区。

排查内容:农村黑臭水体(汇水水体和小微水体)数量,地理位置信息,黑臭级别和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包括河面是否存在大面积漂浮物,堤防管理范围内是否堆放有垃圾,河底是否有大量污泥或垃圾淤积,是否存在工业企业非法排污,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有翻耕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村生活污水是否直排,河道水流是否不畅等。

三、排查方式和时间进度

排查方式:主要采用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座谈讨论、问题分析等方式,全面查清黑臭汇水和小微水体,为下一步编制整治方案打下基础。各排查小组人员对所分工的任务要全程实地勘查,不留死角,村(社居)与村(社居)、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实行无缝对接,对所有问题逐一登记做好现场勘查记录表,确定具体位置,并对主要指标详细记录在案。按照《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详细填写附表内容,分类形成问题档案,排查组人员签名确认后逐级上报。凡因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核实,要严肃问责。

时间进度:本次排查时间紧、任务重,淮河社区中心、湖滨社区中心、长淮卫镇、龙子湖景区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倒排时间,落实到人,认真抓好排查和报送工作。

2018年7月底前,淮河社区中心、湖滨社区中心、长淮卫镇、龙子湖景区办要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全面启动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

2018年8月至9月,淮河社区中心、湖滨社区中心、长淮卫镇、龙子湖景区办要认真排查,及时填送相应表格,遇到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8月底前,淮河社区中心、湖滨社区中心、长淮卫镇、龙子湖景区办要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要按照行政村(社居)、乡镇(社区中心)、区逐级公示,公示后经辖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逐级上报。2018年9月底前,我区将汇总情况(附表1-4),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市环保局。

自本方案发布起,淮河社区中心、湖滨社区中心、长淮卫镇、龙子湖景区办于8月10日前上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进度情况表(附表5)。

四、任务分工

淮河社区中心、湖滨社区中心、长淮卫镇、龙子湖景区办是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关键环节,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社区组织的核心作用,认真细致地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区建设和环保局、经贸发展二局、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的技术指导。建设和环保局作为牵头单位,应积极沟通,督促进度,通报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经贸发展二局、国土等部门作为配合单位,要密切协作,提供相应材料,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排查摸底工作。

淮河社区中心、湖滨社区中心、长淮卫镇、龙子湖景区办要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并于8月7日前将名单(附表6)报送至区建设和环保局,联系人:苏楠,联系电话:0552-3183305,电子邮件:bbjk12369@163.com。

附件:  1. 区农村黑臭汇水水体清单

2. 区农村黑臭汇水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3. 区农村黑臭小微水体清单

4. 区农村黑臭小微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5. 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进度情况表

6. 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7. 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doc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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