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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邵武市政府印发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8-01 13:16

来源: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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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

一是持续开展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上级工作部署,以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依据,有序推进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开展耕地、园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二是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开展农用地周边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农用地风险管控,特别是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业地质调查评价等工作中,被查出农产品超标和耕地轻度污染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

三是加大耕地环境保护力度。按照《邵武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等手段,围绕耕地土壤保护的主体目标,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保障粮食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是开展废弃农回收利用。市农业局牵头,市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烟草专卖局配合,积极探索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强制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

五是加强林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措施;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对林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应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

(四)强化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

一是落实调查评估制度。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并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为土地使用权人分配“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六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完成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并将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二是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负面清单。根据土地使用权人填报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书面通知有关土地使用权人,并监督土地使用权人按要求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工作,并将有关报告或方案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2018年10月底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三是做好信息共享和公开。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将污染地块的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方案、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是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按照《福建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要求,动态调整更新项目库,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加快三嘉钢铁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效果好的示范项目。

(五)深化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强化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严控制废塑料、废纸等固体废物的进口指标。

二是强化相关部门联动。通过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三是规范利用进口固体废物。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排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促进企业规范利用进口固体废物。

四是开展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深入开展废电子废物、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促进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

一是分解落实减排指标和措施。将年度重金属控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涉重金属企业,采取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清洁化改造、提标升级改造等措施,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和工程,并逐步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推动绿色发展,统筹考虑本区域新、改、扩建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重点重金属行业项目,遵循 “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三是逐步建立全口径涉重行业企业清单。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关重点污染源信息,组织全面排查本区域内所有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逐步掌握、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同时,要组织建立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与重金属环境管理部门协调会商机制,确保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有效衔接。

四是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根据《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分类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达标排放;督促涉重金属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和分行业指南,开展自行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七)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2018年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2018年度南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2018年度邵武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托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督促危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得到有效提升。同时,结合“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切实做好有害垃圾、实验室危废和医疗废物等收集、转移、处置各环节的规范工作,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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