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文字实录|6月份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6-29 16:58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

评论(

路透社记者

钢铁行业将始终是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的重点之一

路透社:对于新一轮强化督查来说,煤炭和钢铁行业是否会成为督查重点?此外,我们了解到此次对28个北方城市煤炭、钢铁行业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要求,在未来的一段时间,这个标准是否会扩大到其他城市?

田为勇:谢谢,我用一组数据来解答你刚才提的第一个问题。我在办公室随时可以看到高架源的排放情况,这项工作在去年5月份之前完成,京津冀2+26个城市所有45米以上的烟囱,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且和环保部联网。通过联网数据,我们可以随时看到每一个企业的排放情况以及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在京津冀“2+26”城市共安装1532家企业,涉及到烟囱也就是监控点共2935个,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从监控数据来看,钢铁行业数量不是很多,大概占到了全部高架源企业的10%左右,但是排放量占到了全部高架源企业的三分之一。所以说,钢铁行业始终是我们强化督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关于采矿行业,从生态环境角度来说,现在暂时还不会列为强化督查的重点,主要还是在用煤这个环节会产生大量的污染,这里以电力行业为例,电力行业的排放量在京津冀2+26城市占到20%。

第二个问题,随着国家管理越来越严,标准绝对不会只在重点区域用完以后就不用了,合适的肯定还会推广。从今年10月1日起,京津冀“2+26”城市钢铁、火电等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随后将视情况逐步推广。

1530509176851961.png

南方周末记者

南方周末:近日审计署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报告显示,9省份56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口等违规建设项目。请问情况是否属实?贵部对此有何下一步举措?

田为勇: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已经关注到审计署公布的这些情况,其中包括涉及长江经济带5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违法情况。在这里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对长江经济带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不是从今天开始的,实际上从两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2016年,我们重点组织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区划定是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基础,从去年开始,我们组织对长江经济带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319个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490个问题全部拉条挂帐,逐一盯紧解决。去年12月30日,490个问题整治全部完成。这其中一级保护区里有211个问题,包括码头、排污口、面源污染等,有一些还是相当严重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坚决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二、三行动”计划,即用两年的时间(2017-2018)解决长江经济带的问题,用三年时间(2017-2019)解决全国的问题。去年长江经济带我们完成了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今年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也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全部列入了清单,也将逐项督促解决。今年要完成长江经济带以外的全国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的清理整治,明年完成县级水源地整治,确保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

1530509264343584.png

科技日报记者

科技日报:最近全国多地臭氧浓度较高,请问强化督查对此是否会有一些针对性措施?

田为勇:臭氧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今后我们的大气污染治理中会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天气比较好的时候更加凸显。臭氧的产生,有两个重要的前体物,一个氮氧化物,一个VOCs。氮氧化物主要是由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主要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

第一是严控出厂新车。去年我部对两个柴油货车生产企业开出了3800万罚单,就是要让汽车生产企业出厂新车必须做到达标排放。

第二是严管在用车。一是老旧车,我们已经淘汰国一、国二标准机动车,正在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二是通过严查柴油车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行为,规范检验机构检测行为,基本保证在用车达标排放。去年在京津冀地区抽查了不同城市的23个检测线,现在来看检测线的问题还是比较多,有11个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第三是严查油品。去年对京津冀地区抽查了400个加油站,汽油不合格的达22%,柴油不合格的达28%。下一步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车)。

第四是调整运输结构。推进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环渤海、山东、长三角地区,2018年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黄骅港等煤炭集疏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黄骅港等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重点区域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关于VOCs治理,一是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为重点。重点排查无治理设施的橡胶生产、废塑料加工、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二是加大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行业监管和防治力度。

氮氧化物、VOCs不光是臭氧的重要来源,也是PM2.5的重要前体物,二次转换会产生PM2.5,在解决这些氮氧化物、VOCs的同时也是解决了PM2.5的问题,也解决了臭氧问题。

blob.png

经济观察报记者

经济观察报:对于一些地方应付检查,存在的“一刀切”问题,不少正规企业早有抱怨,本次强化督查有哪些特别的考虑?尤其是对于新增进的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部将作出哪些督查安排?

田为勇:一刀切的问题去年通过媒体朋友大家共同努力,总体上形成共识,这里给大家再讲几个观点:

一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搞一刀切。前一段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部分地区为了应付检查,把所有的企业都停了下来。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坚决反对,为防止一些地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二是我们要正确地理解“一刀切”的概念。如果是那些违法或者没有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我们在开展攻坚行动的时候,严格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办案,特别是对“散乱污”企业的停产整治,这都不能称为“一刀切”。

三是强化督查从制度设计上就充分避免地方为应付检查的“一刀切”。去年我们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4月份刚结束,6月份又开始督查,持续开展,打消了应付检查暂时停一停、等人走了再恢复生产的念头。今年是按县(市、区)派驻督查组,基本上每个地方都有督查组,临时停产这种方式已经行不通了。

四是对于“一刀切”的问题,我们只要发现就严肃处理,绝不允许平时不作为,检查时乱作为。不仅要处理企业,也要处理地方政府和部门相关的责任人。

今年强化督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19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全面排查发现新的涉气环境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全面督查,重点排查汾渭平原“散乱污”企业及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建档立卡和自查整治情况;排查39个城市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情况。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 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减排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开展检查。排查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排查各城市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排查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采取按县(市、区)驻点的方式,1-3个县(市、区)设一个督查组。“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机动式督查。

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主要是按照去年“2+26”城市督查做法,以县(市、区)为中心,重点抓“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清洁替代和小锅炉整治、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长三角地区的督查主要是以重污染天气应对为主,检查地方落实削峰降频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降低污染峰值。也不排除在后两年的强化督查时对长三角地区开展大规模驻点督查,这取决于今年机动式督查的效果。

blob.png

北京晚报记者

北京晚报:我们了解到,针对湖南洞庭湖“3万亩超级矮围”破坏生态问题,贵部已组成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请问督察情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如何追责问责?

刘友宾:夏氏矮围面积约2.8万亩,周长约19公里。从2012年开始,夏氏矮围业主长期违法建设,开展非法养殖。矮围阻塞了洞庭湖鱼类洄游通道,侵占麋鹿栖息地和白鹳、黑鹤等珍稀水禽迁徙路径,围内湿地植被逐渐被陆生植被替代,且投饵养鱼,加之畜禽粪污排放,影响内湖水质,对洞庭湖局部区域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17年4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洞庭湖违法违规建设矮围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察,并于2017年7月向湖南省进行反馈,要求湖南省加大整治力度,早日解决问题,确保湖区生态健康和行洪安全。2018年5月29日至6月6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再赴湖南省益阳、岳阳两市就此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发现,一年时间过去了,相关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消极应对,整改工作长期滞后,拆除工作一拖再拖,矮围拆除流于形式,整改把关不严不实,验收考核走过场,上报情况弄虚作假,不较真不碰硬问题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失职失责明显。

在这个过程中,省市县三级水利、畜牧水产部门虽开展数十次现场检查,要求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到位,恢复湖洲原貌,但这些要求均一直未执行到位。至2018年5月29日我部专项督察进驻时,仍未真正开展拆除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督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坚决整治,依法处理。益阳市成立专案组,对失职渎职、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等问题开展调查,组织开展拆除工作。目前,夏氏矮围业主夏顺安被依法刑事拘留。夏氏矮围及附属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到位,内外湖基本实现连通。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把专项督察问题案卷按程序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并向社会公开问责结果。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对外公布了一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表面整改”的典型案例,令人触目惊心,充分说明当前环境违法在一些地方依然非常严重,环境执法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的“土围子”,推动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

blob.png

经济日报记者

经济日报:近日,有媒体披露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细节,有网民指出,“国控监测站点被干扰数百次”折射出国控监测点位仍存在造假的可能,请问您对此怎么看?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国控监测点位的监管?

田为勇:临汾案件是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检查时发现监测数据有异常,我们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有一些人为干扰的痕迹,有人进入了临汾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动了监测采样器。在初步掌握证据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公安部沟通,并将相关证据材料正式移送公安部。公安部接到我们的移送材料后迅速责成山西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公安部门破案的速度非常迅速。对这起案件有几点思考:

一是临汾案件不是孤立的,利益驱使是数据造假的动因。案件主要的责任人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他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而是想歪招组织人员造假。临汾案件发生在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这种利益驱动绝对不是个案,一定还会有,我们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二是临汾案件比西安案件更恶劣。临汾市有6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造假者在6个监测站点同时加滤和取滤膜,干扰监测数据。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作案手法更隐蔽,性质极其恶劣。

三是生态环境部的态度坚决。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目前,当地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16名被告刑事责任。

四是临汾案件还在处理中。我们要在环保系统内进行全面警示教育。对于案件涉及到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第三方运营单位,下一步还要进行处理,除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特别是对参与到造假的运营机构,要从重查处。

blob.png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方都市报:“散乱污”整治是强化督查的重点,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今年底前要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请问有哪些具体措施?遇到了哪些困难?如何确保地方按时整改到位?

田为勇:“散乱污”是去年强化督查抓的重点之一。去年空气质量的改善,整治“散乱污”企业贡献率约占30%,散煤治理约占40%。由于“散乱污”企业存在规模小,作坊式,易流窜,易反弹等特点,导致整治“散乱污”企业不可能一蹴而就。

整治“散乱污”的问题,应该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依靠科技,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热点网格”技术优势,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确定大气污染物浓度较高或出现浓度异常变化的网格区域,提高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同时,通过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对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进行评估,督查成效和污染物浓度变化相互印证。

二是优化分组,调动督查组积极性。我们根据县域“散乱污”数量,优化分组,做到每个督查组都有任务。在去年评比“每周一星”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评比“每周一榜”,每周表扬排名前十的督查组,并对外公开。每月对表现突出人员,向其省、市人民政府致函予以表扬,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三是压实责任,推动问题解决。“散乱污”整治一定是把责任压给地方党委政府,一旦发现问题严重的,要按照量化问责办法来追责。清单内“散乱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死灰复燃的,发现两件就处理副县长,四件处理县长,六件处理县委书记,以此督促地方政府抓好落实。

下一步京津冀、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散乱污”整治仍然是重点。在确保整改到位方面:

第一是要建立量化问责规定。去年“散乱污”抓得比较实,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定了量化问责规定。根据不同问题的数量,实施量化问责。

第二是公开透明。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我部以正式督办函的形式交办地方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社会全面公开问题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是按县派驻督查组,不再设巡查组,由督查组驻点在固定的县(市、区),每两轮督查后,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一周的核查,对问题紧盯不放,反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blob.png

新京报记者

新京报:最近四川省自贡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出现“神回复”引发舆论关注,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有何评论?

刘友宾:我们注意到这个情况。媒体报道后,我们立即向地方环保部门了解情况,督促迅速整改,要求多从自身找原因,从管理上找漏洞。同时,向全国环保系统发出了通知,要求对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检自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工作。去年底,全国地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全部开通了政务新媒体平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上,李干杰部长特别就生态环境系统做好新媒体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把网民的“表情包”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晴雨表”。要勤于“键对键”,学会与网友沟通交流。

政务新媒体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情怀,有温度,有责任担当。这次事件反映出某些地方环保政务新媒体管理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账号开通时间不长,运行经验不足,工作力量不够,管理制度不尽完善。我们要求各地环保部门高度重视,也欢迎广大网友对我们新媒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拍砖、吐槽,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把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办成倾听民声、善解民意、为民服务的信息窗口。

blob.png

华夏时报记者

华夏时报:“清废行动2018”发现了哪些问题?环境部计划如何整治?近期生态环境部还密集开展一系列环保督查行动,请问与之前开展的督查行动相比有哪些特点和亮点?请问这是否意味着环保督查向纵深发展?

田为勇:清废行动是5月9日开始行动的,我们组织了3000人,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城市沿岸开展为期一周的全面排查,排查之前首先要求地方自查,形成1410个固体废物堆存点的任务清单。行动过程中,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大家举报。行动中督查组运用高科技,包括无人机沿江沿河检查,发现不少新的堆存点。现场督查阶段共排查了2796个堆存点,发现了1308个问题。

一是从堆存物质来看。最大比例的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混合物,总共发现了848个堆存点,占总量的64.8%,性质最严重的危险废物有58个,占了4.4%。

二是从地域来看。湖北、江西相对比较多,1300多个问题当中湖北386个,江西336个,占总量的一半左右。

三是有些堆存点数量相当巨大,超过100万吨的堆存点有好几处,清运的周期会比较长。

四是环境风险相对比较大。这些堆存点离大江大河比较近,一下雨污染物就可能随着雨水排到江里面去,环境风险相对比较高。

下一步,清废行动要组织核查“回头看”,对1308个问题按照四个标准来整治。

第一,必须要把倾倒废物清理干净,这个工作6月底要完成。

第二,查清来源,倾倒废物从哪儿来的,当地政府一定要心中有数,否则就有第二次倾倒、第三次倾倒等等。

第三,对企业违法倾倒和非法转移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对相关市、县、乡的相关政府和相关人员疏于监管问题要进行问责。

第二个问题,前面已经讲到,强化督查在组织方式、高科技运用、抓落实力度上都有重大突破。强化督查确实是向纵深发展,它与中央环保督察更加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一是强化督查与中央环保督察都属于督政范畴。近期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清废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天保卫战等一系列行动均取得良好效果,充分说明强化督查与中央环保督察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成为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平台、机制和抓手。

二是强化督查与中央环保督察在形式与内容上略有不同。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是对省级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察,以查阅地方档案、部门谈话、下沉现场督察等形式开展,更宏观些。强化督查等专项督查是“一竿子插到底”,深入县(市、区)直接对着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以排查发现问题为导向,通过交办问题,层层传导压力,解决问题,相对更微观、更具体一些。不管是强化督查,还是中央环保督察,核心都是督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保责任,层层抓落实,解决环境问题。

三是强化督查是中央环保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我们总结出了督查工作的“五步法”,排查是基础,交办是关键,核查是核心,约谈是预警,专项督察是保障。去年强化督查中,先后两次对存在环境问题较多、整改进度缓慢的8个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对未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违规生产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人。

blob.png

中国证券报记者

中国证券报:材料中提到近期准备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另外,材料中还提到7月将出台《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这个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目前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如何?

田为勇:您看得非常仔细。实际上,这两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方案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您问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是“7+4”行动中的一项。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每个人都会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不当又会影响到城市的正常运转,进而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

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邻避效应”较为突出,少数垃圾焚烧厂建设年代较早,设备相对陈旧,未能稳定达标排放,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我们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提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日程中,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总体上,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最为关心的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恶臭问题,另一方面是二噁英问题。前者在感官上对群众影响较大,后者会对健康影响更大。

垃圾焚烧厂拥有良好的设备,也需要有良好的管理。比如在恶臭的控制上,垃圾的储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跑冒滴漏,从而散发出异味;在二噁英的控制上,炉膛焚烧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就可能产生二噁英。

下一步,我们会紧盯重点环节,尽可能让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置融入到我们小康社会建设当中总体目标中,让老百姓能够在优美环境中生活。国外在城市中心成功运营了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我们希望,未来也能推动垃圾焚烧厂实现高效清洁焚烧,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祝朋友们周末快乐。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