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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湖北省十堰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8年度实施方案

时间:2018-05-22 10:51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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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2018年完成全市1353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实现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完善,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农村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卫计委)

10、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全面排查检验、登记的持证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船舶。其中,渔船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船舶由农业局负责淘汰。已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最新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淘汰。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汉江干线航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渔政)

11、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落实国家关于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快推进各港口码头配备船舶垃圾接收船,船舶安装污油水柜和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到港口码头清运。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和污染监控系统,构建水上安全与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成立专业的污染清理队伍,及时清理水上漂浮物。(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

(二)推动经济结构升级优化

12、严格环境准入。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承接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制革、农药等高污染行业转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13、合理确定发展空间布局。推进中心城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相关任务的落实工作。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张湾区、茅箭区、郧阳经济开发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丹江口市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开发区域。新建工业企业优先选址工业园区,持续推进城区老工业搬迁改造入园。(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水电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

14、强化生态红线空间管控。推进全市生态红线勘测标界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办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水电局、市交通运输局)

15、推进水资源循环发展。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冷却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安装中水设施。(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

进一步组织排查非法挤占河道、水库水域行为,对非法挤占的,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清占。(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三)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6、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整改。加强对小水库类型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供水调度管控,预防因水位降低而导致水质降低的现象。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矢量图制作,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1月底、6月和7月15日前分别完成地级、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并上报相关评估报告和数据。2018年6月底前,茅箭区完成茅塔河水库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2018年10月底前竹山县完成县级新水源地建设。按照国家、省要求,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专项排查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住建委)

17、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18、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推进竹溪县备用水源地建设,以确保2020年底前,建设至少一个具备安全供水能力的备用水源。(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19、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县市区水利(水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的规划、建设、监督与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20、加强神定河水污染防治。2018年9月底前,完成神定河3万吨/日扩能工程和5万吨/日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加快实施神定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深入开展前端治理,对柳林沟等水质不达标支沟实施水质改善及生态治理工程。继续深入开展神定河内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持续实施污泥清除、基底改造、跌水复氧、生态护岸、植物恢复等工程。力争在重点治理工程完成后,神定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21、加强泗河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十堰市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实施,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现有5万吨/日扩能至10万吨/日工程建设;2018年底前确保泗河水环境试点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对车站沟、脂肪沟、战马沟、徐家沟、七里沟、黄蜡沟、桐树沟、胡家沟等长期不达标支沟实施水质改善及生态治理。完成韩家沟、黄蜡沟、车站沟、火车站片区、和谐路、窑沟路、海口路、车神路等地段支次管网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泗河内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持续实施污泥清除、基底改造、跌水复氧、生态护岸、植物恢复等工程。力争在重点治理工程完成后,泗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22、加强剑河水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完成武当山污水处理厂1.2万吨/天中水回用工程,完成剑河下游4公里主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及河口湿地恢复。对铁家沟、通神沟、杨家沟等重点支沟进一步实施雨污分流。加快实施剑河水库坝体增高工程,增加剑河生态基流;确保2018年剑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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