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

时间:2017-10-11 14:02

来源:中共中央办公厅

评论(

1.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2017年在探索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技术规程、标准和工作方法方面开展试点;2018年制定出台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重点界定水流、森林、荒地、滩涂等产权主体,探索国家所有权和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制定产权主体权利清单,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权利,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交易。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2017年出台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实施方案,整合组建江西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2.加快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空间布局,2017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界限划定全覆盖。在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财政、产业、投资、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体系。2017年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正式评价和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加快推进全省多规合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省级空间规划编制机制,2017年出台江西省空间规划,深入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工作,探索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省域空间规划与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模式,健全空间规划编制方法,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省域空间规划体系。

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出台江西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强化执法监督,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开展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土地复垦利用。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探索开展耕地休养生息。率先建立耕地保护信用奖惩机制。

探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将管制范围扩大到山水林田湖草等全省范围所有自然生态空间,2018年建立一个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权责清晰的管理制度,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2019年出台江西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

3.积极探索流域综合管理制度。建立流域综合修复制度。深入总结推广“山江湖”系统治理经验,2018年出台关于加强鄱阳湖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文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与评价标准,强化对生态系统脆弱、环境容量较小流域的保护与修复。2017年起,在全省开展生态清洁型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探索村民自建、以奖代补、民间资本参与等水土流失治理投入和管理机制。在赣州市深入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动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2018年修订完善江西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科学制定补偿标准、方法和途径,完善补偿资金筹措与增长机制,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流域上下游地区的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教育帮扶、园区共建等多种生态补偿模式。实施江西广东东江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制定江西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水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创新流域综合管理模式。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考核,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职责,完善执法监督制度,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在赣江流域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构建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整合相关职责,设置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探索建立鄱阳湖流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省级层面流域管理职能,研究组建鄱阳湖流域管理机构,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对流域开发与保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监测、统一监管。

4.健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制度。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制度,强化监督执法,严防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加大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健全森林保护与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五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及东江源头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自主探索开展禁伐补贴和非国有森林赎买(置换)、协议封育试点。探索近自然森林经营制度。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建立生态护林员制度。自主探索生态公益林以效益论补偿新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与补偿制度。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将所有自然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建立鄱阳湖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机制。探索制定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办法。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布局,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加强长江江豚、候鸟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建立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机制。健全国门生物安全防范机制,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

(二)构建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围绕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污染及生态破坏等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测预警、督察执法、司法保障等体制机制,构建城乡一体、气水土统筹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1234567...10

编辑:刘影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