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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海绵城市”:各地经验与赣州对策

时间:2017-08-23 10:44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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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适时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国家已经明确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市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结合我市实际,已招标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设方案研究。对于海绵城市建设,国家有要求,群众有期盼,必须提上工作日程,加快全面规划,尽快启动建设。要加快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主要领域、重点项目、推进步骤、保障措施等。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生态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联动,加快谋划生成一批重点项目,推进一批试点示范。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体系,实现住建、水务、规划、园林、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推进。

第三,科学探索海绵城市建设的路径。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实施蓄、滞、渗、净、用、排等一系列综合手段共同实现。具体措施包括透水铺装、屋面绿化、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渗透塘、渗井、储蓄池等。要借鉴学习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要在建成区引入实施多项低影响开发技术,在新区建设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要求。要结合赣州地形地貌特点,把湖、江、地表联动关系合理构建起来。要积极引入新理念、新技术,加强开放合作,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水平。

第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融资模式创新。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争取国家部委和政策性银行支持、寻求商业银行合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PPP项目的生成和实施。明确PPP协调管理机构和机制;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清单;配套推进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优化收益机制;以国有资产为引导设立一批专门用于“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PPP项目建设”的产业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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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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