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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附项目)

时间:2017-06-14 14:42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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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连云港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根据方案,连云港市到2017年,实施清淤疏浚,有计划推进活水清水,全市三分之一城乡黑臭河道疏浚一遍;市县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全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完成达标改造,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100%无害化处置;完成玉带河、龙尾河、西盐河、东盐河和淮海工学院水体5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通过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详情如下:

连云港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连云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保护和改善城市水体环境,更大幅度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根据《连云港“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连发〔2017〕4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顺应群众期盼,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和城乡污水处理,实施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滨水空间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特色塑造的有机联动,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实施清淤疏浚,有计划推进活水清水,全市三分之一城乡黑臭河道疏浚一遍;市县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全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完成达标改造,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100%无害化处置;完成玉带河、龙尾河、西盐河、东盐河和淮海工学院水体5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通过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

到2018年,完成大浦河、大浦副河、沙汪河、排淡河、烧香河和妇联河6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通过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河道考核断面达到Ⅴ类水标准。

到2019年,连云港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城市河滨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河道断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到2020年,全市城乡黑臭河道全部疏浚一遍;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实现城市建成区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城市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市、县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市、县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各县区2017年5月前向社会公布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期限;到2020年,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

1.深化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照《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档案,编制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措施和实施周期,并排定各年度整治计划。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分别在2017年5月底完成实施整治方案编制,6月底前完成审批、报备。各地要按照年度计划,对列入整治的黑臭水体,制定详细的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做到整治任务项目化、项目工程化;对于已确定的工程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完善审批手续,力争尽早开工;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储备库,实行挂图作战。(市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下同,不再列出)

2.开展河道排水口专项整治。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黑臭水体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彻底查明河道两侧排放口的位置、排放量,通过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做到旱天污水不入河,控制雨天溢流频次。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污、排水的执法管理,加大乱排乱倒、偷排偷倒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力度。

3.加强黑臭水体内源治理。科学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利用生态清淤方式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运输和处置底泥,严防二次污染。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所有黑臭水体全部疏浚一遍。清理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

4.推进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加强城市“蓝线”规划管控,新建城区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沟塘,严控侵占河道水体行为,保持城市现状水面不减少。创造条件恢复已覆盖的河道水体,打通“断头浜”,加强城市水系沟通,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充分挖掘城市河道补水水源,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清洁雨水作为补充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补充水源经湿地等设施进一步净化后排入河道,从而逐步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5.开展河道岸线环境整治。加快对河道两岸违法建设的清理,对“三面光”硬质驳岸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有计划实施生态化改造。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加强城市河道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滨水空间,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引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同时通过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海绵体”,控制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改善河道水环境。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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