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 法规 > 正文

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有关问题请求解释的函”的答复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国内 颁布日期 2002-01-18
发文单位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文件号 国法秘函[2002]10号
关键词 城市供水 黑龙江
摘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有关问题请求解释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中的“授权的单位”,是指具有管理城市供水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城市供水企业。  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有关问题请 ...

法规搜索

颁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