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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东

专家单位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专家职位 主任
擅  长 电力、新能源、供水、污水处理、城市燃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收购、项目融资、境外资本市场、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专家领域 水业政策,水业市场,投融资,法律,财务

个人简历

教育概况(学位、学校、专业):
◆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
◆ 亚洲开发银行BOT/BOOT专业培训
执业成果及业绩:
◆ 曾经服务过的著名企业包括: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博世西门子股份公司、瑞士ABB公司、美国AT&T公司、通用电器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美国IBM公司、挪威船务公司、新加坡胜科公用事业公司、新加坡胜科能源公司、美国AES公司、美国南方电力公司、美国INTERGEN公司、美国ELPASO公司、英国电力公司(National Power)、日本进出口银行、东京三菱银行、挪威出口信贷银行、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法国电力公司、中国深圳三九企业集团、秦山核电公司、广东核电集团、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煤炭建设开发总公司、可口可乐公司、香港长江基建集团、香港丽新控股集团、香港富丽华酒店集团、香港恒基建设、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公司。
◆ 曾为数十个电力、水、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融资分别作为投资方及融资机构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了国内外一些有影响的项目,如我国第一个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全外资电力项目-福建湄洲湾电厂;我国第一个经政府批准的以项目融资方式投资、建设的电力项目-唐山西郊SITHE电厂;我国最大的中外合资的电力项目3200MW的山东中华电力项目、国家电网公司6470MW资产与权益处置项目、国内BOT电厂项目、第一个国家批准的中外合资燃气电厂项目、以及其他三十余个电力项目。
◆ 公司和项目收购及重组方面,曾经作为通用汽车公司全球收购大宇汽车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收购山东大宇汽车的项目工作。

优秀执业领域:
电力、新能源、供水、污水处理、城市燃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与收购、项目融资、境外资本市场、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社会职务: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国际律师协会能源与资源委员会成员
◆ 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
◆ 美国律师协会外国律师会员
◆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
◆ 北京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 北京市律师协会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 北京市招投标评标专家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学术与科研成果:
◆ 《中国与关贸总协定》 发表于《外交学院院刊》
◆ 《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相关法律问题》发表于《首都律师论坛》第一卷
◆ Problems with Wholly Foreign Owned Infrastructure Project 发表于China Law & Practice
◆ 《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律问题》 发表于《中国水网》
主题演讲:
◆ 2002年,在上海召开的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上的“中美基础设施论坛”上,受中国财政部指派代表中方做《中国基础设施领域法律管治》的主题发言
◆ 2003年,在上海举办的首届“外国公司法律顾问”年会上,就《中国基础设施领域招投标的法律问题》做主题发言
◆ 2003年,为民生银行系统做题为《中国基础设施领域项目融资结构与实践》的法律演讲
◆ 2004年,在北京召开的“2004城市水业战略研讨会与技术交流会”上,做《水业市场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的主题演讲
◆    2004年,为在北京举办的“城市水业市场化培训”做为期一天的法律培训
◆    2004年,受建设部委托,组织并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配套六个行业的法律文本的起草工作
◆    2005年,为建设部干部学院在厦门举行的“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策略培训”上做主题演讲
◆受中国水网的邀请,参加中国水网与清华大学主办的第九次水业高级战略沙龙,沙龙主题为:不同市场化模式的案例研究与操作实务
◆ 2008年,受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高峰会的邀请,就萨班斯法实施后对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影响和海外上市发展趋势做主题发言
◆ 2008年,为中国大唐集团2008年度资本运营培训班做题为《并购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法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