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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水价

时间: 2013-04-17 00:00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傅涛

水价,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未来发展的问题,在此呼吁:让我们理性看待水价。

目前,中国水价是政府价格部门确定的、由自来水公司直接向用户征收的费用,政府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都隐含在自来水公司的水价之中,水资源费成了成本、污水处理费成了代收。各地水资源费差异巨大,从每吨0.1-1.6元不等,远远没有到位;各地供水服务成本在1.0-2.5元不等,存在服务缺口,污水处理费在0.4-1.3元不等,也远未到位。  

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体系,表现在:

其一,在中国目前的水资源背景下,水的浪费严重,水的价值在社会经济对价中存在严重低估。但是受制于水价由水务服务企业向公众征收,公众不认可提高水价,认为会提高企业的垄断收益。

其二,依据成本定价适合于水资源没有成为制约因素的20年前,水资源价值可以不参与定价体系。当水资源日益稀缺,水资源价值越来越高,水资源如果简单作为成本纳入水价,就已经呈现收费倒挂。目前水价中企业代收的费用已经约为50%,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提高。以价格名义代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造成社会对供水服务价格的严重误解。 

其三,严重缺位的水价,不仅让水的价值低估,而且严重制约了水的投资、水质保障、管网改造、以及流域生态的恢复;使行业陷入低价低质、低质低价的发展怪圈。

合理的定价模型应该兼顾水资源价值和供水服务水平。目前,中国的水价形成机制已经严重制约了水务服务的安全和可持续性,需要大的调整。如何建立适合中国特点的水价模型还需要系统研究。但是,不管哪种定价模型,消费者所支付水价,不能再简单以成本作为唯一基础,还需体现水资源价值。但这并不意味水务服务公司收入会因此大幅度提高,因为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格可能大于,而并非简单等于水务服务公司的直接所得。也就是说消费者支付形成水价收益并非完全归水务服务企业,企业获得的收入部分仍然需要依据其服务水平和服务成本而确定,并接受政府监管,而多出的部分,相当于“水资源公共基金”,由政府应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网的更新、生态恢复以及弱势群体的补贴等方面。

据中国水网研究显示,中国水价占居民支付比例不到1%,世界银行的报告提出的国际通行标准是3-5%,越缺水的地方比例越高。对当下中国而言,适当提高水价,并从形成的“水资源公共基金”中支付给贫困人群的补贴,可使贫困人群的水价支付比例仍然保持在1-2%之间,富裕人群可达3-5%,以体现社会公平。核算下来,如果补贴得到,即便水价提高较大,也可以将社会的总体支付比例总体维系在3-5%的水平,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

但是,这里有一个水价调整必须掌握前提,就是消费者所支付水价的去向必须公开,给水务服务公司多少,政府用了多少,都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傅涛   发布时间:2013-4-17)

编辑: 蔡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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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涛

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 ,E20研究院院长,清华海峡研究院生态中国创新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产学研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环境校友联合会执行会长,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董事。

曾经负责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的多项水业改革的政策研究。著有《两山经济》 、《城市水业改革的十二个问题》、《城市水业改革案例与实践》、《市场化进程中的城市水业》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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