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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供水高峰论坛:污水资源化新政启示录,供水未来的“三驾马车”

时间: 2021-08-02 09:22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薛涛


污水资源化文件中与供水相关的重点解析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文件本身。一方面,文件提出了两个硬性指标要求: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再生水利用率本底定义不清、本底底数不清等问题,各地的再生水利用率计算方法可能并不统一,所以一些城市的数值其实经常出乎大家所料,也给文件的后续落地以及对市场空间的预判带来一定的阻碍,还需更加具体的规定对此进行梳理和完善。

另一方面,文件重点提及了“城镇、工业、农业”三大领域的污水资源化,分别使用了“加快推进、积极推进、稳妥推进”的字眼,足见其实施力度差异。因此,如下图所示,我们重点关注文件在城镇领域和工业领域的一些表述,也是与供水行业最紧密相关的地方。比如,“要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将再生水纳入城市供水体系;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监督实施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要求;加强自备井管理,限期依法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缺水地区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严控新水取用量”等。其中,既有直接对供水行业有利的部分,也有对供水行业潜在危机的提示,我们在后续会逐一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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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本次污水资源化文件只是一个起点,该文件已经说明,接下来会形成“1+N”的政策体系。后续的实施方案、细化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将由发改、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工信等各部门牵头制定。

刚刚谈到用水总量控制,作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之一,伴随着管控的趋严,该手段也会对行业格局演化带来持续性的影响。目前看,绝大部分省份在2020年都达到了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仅江苏和新疆没有完成。

经过前面的分析,想要达到再生水利用率的目标,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或将成为“主战场”,那么供水企业的售水量可能会受到不小的影响,尤其是缺水地区以工业企业为主要客户的供水企业,需要思索如何应对这样的变化(相关阅读:污水资源化新政对供水行业有什么影响)。因此,我们针对人均水资源量和工业用水量占比做二维分析,希望给不同类型的城市和企业带来适合自身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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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马车”初现

2017年PPP的规范收紧对于地方平台公司而言,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是,在当前财政紧缩、地方政府支付能力减弱的情形下,平台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挑战。许多发展的问题,依靠简单的业务扩张不一定能完全解决,如同污水资源化新政给行业带来的影响一样,它是压力下的机遇、模糊中的机遇,危与机也在不断的转换之中。那么,机会究竟有哪些?我们不妨退回原点来分析。

供水企业是联通水源和用户之间的桥梁,水流和价值流在三者之间流转。对于供水企业来说,稳定的供水安全保障、不断扩大的营收资产规模、合理的利润空间以获得更加长久的发展,是企业共同追寻的目标。对应来讲,必不可少的三要素就是水源、用户和价格。以下,我们将结合污水资源化新政逐一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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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驾马车:水源

“十四五”期间,对水资源的保护和高效利用仍然是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无疑是其中的核心要义与有力举措。回顾“十三五”期间,各省份的地下水供水量占供水总量的比例发现,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地下水供水量占比仍然较高。逐年来看,尽管有些省份该比例不降反升或有所波动,但在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内蒙等地保持良好的持续下降趋势。是波动的省份还是持续下降的省份机会大?如果对地方政府行为逻辑有充分认知的话可以知道,这些持续下降的省份才是受政策监管最严的省份,也将是未来几年地下水限采的焦点地区,还有不少任务有待完成,其中也蕴含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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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综合治理其实是受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三大因素共同驱动的,叠加政策监管要求,将带来大量的地下水水源置换需求。根据《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水规计〔2021〕33号),到2022年,京津冀地区要实现地下水超采量压减率超过70%的近期目标;到2035年,京津冀地区要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的远期目标。其中的重点内容包含加快关停城镇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对成井条件好、出水稳定、水质达标的予以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充分利用当地水、外调水、以及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实施地下水源置换。乍一看,这里存在大量B方阵企业的新机会,但也存在其他类型的主体(A、C、D方阵)竞争进入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地下水水源置换后,新水使用上有优先级的区分。通常来讲,生活用水优先于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城区优先于城乡结合带和农村。另外,在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当农村的地下水水源面临调整时,需要从城乡统筹的角度出发进行规划,以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城乡协调发展,因此也带来较多“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机会。

既然有了地下水水源置换,就一定离不开引调水工程。“十四五”期间,随着诸多重点引水工程建设的推进(如南水北调东线、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等),供水企业需要将此纳入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系统思考。这其中容易出现三大类风险:价费机制风险、技术类风险和需求风险。

编辑: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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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涛

目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天津大学特聘讲师,并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的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垃圾焚烧专家委员会委员。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并担任上海城投、中建环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PPP专业领域,薛涛现任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PPP专家库成员、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等。

20世纪90年代初期,薛涛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负责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其后在该领域积累了十二年的环境领域PPP咨询及五年市场战略咨询经验,曾为美国通用电气等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领域的投融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合格局有着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着力于环境产业与政策研究、PPP以及企业市场战略指导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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