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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权撤回补偿协商未果,海天水务上诉请求改判3.14亿

时间:2026-05-26 09:35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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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川0192行初170号行政判决书,并依法提起上诉。2026年5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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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海天水务的全资子公司天府海天因与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权的撤回补偿方案未能协商一致,故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6年3月31日,海天水务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5)川 0192 行初170号)。根据判决结果,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将向天府海天支付赔偿金 115,118,297.04元。天府海天不服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川0192 行初170 号行政判决书,并依法提起上诉。天府海天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2025)川 0192 行初170 号行政判决书第三项、第四项判决内容; 2.改判被上诉人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向上诉人支付赔偿款 313,779,400.00 元; 3.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二被上诉人共同承担。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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