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图文实录丨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7-26 13:51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

评论(

现在专项督查结束了,群众仍可通过“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持续关注和监督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凡是黑臭现象有反弹的或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让群众满意。 

金融时报:有机构估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将花费7000亿元,请问您怎样看待这个数字?具体整治方面,会采取PPP的模式还是采取其他方式?

张波:你提了一个当前特别应该探讨的问题,黑臭水体整治涉及到大量的投资,你刚才说的七千亿,我们的估算比你这个数还要大一点。我们跟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同事也做过一些交流,现在全国的供水管道长度大约100多万公里,污水的管道长度只有60多万公里,正常来说,水来了和水回去的管道长度不应该差太多。

60万到100万还有40万公里的长度,1公里污水管道平均大概需要300万,这是我听住建部的同志说的,这么一算的话,三、四十万公里的长度,差不多就有将近一万亿,光污水管网就有一万亿的缺口,这个缺口是指参照供水来说的,另外还有污水处理厂,还有河道的综合整治,总的投资数量是很大的,我想超过一万亿是没问题的。

接下来就是我们怎样看这个问题,很多同志一说到黑臭水体整治,第一想到的就是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投入毫无疑问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单靠各地财政投入,面对上万亿的治理市场,地方财政是担不起来的。那怎么办呢?需要政府通过更好的发挥作用,来激发和保障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政府需要做一个聪明的政府、有担当的政府,把潜在的环保市场变为现实的环保市场。当前各地应该做的就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化改革,理顺污水垃圾的收费标准。价格政策要理顺,原则上不低于处理处置成本,这是政府该做的事情。

当然一些收费标准提高以后,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政府就要统筹兼顾来解决问题,而不能说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不去深化改革,就不去调整这些收费标准。你不调整市场就起不来,市场起不来,政府财政又担不起来,这个问题不就无解了吗?所以我们讲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可能首先还是要在价格政策、经济政策上理顺,要勇于担当,善于统筹兼顾,化解问题,同时还要加强监管,提高管网的建设质量和治污设施的管理维护,这次督查我们发现很多污水管网,好不容易花了钱埋下去了,管网质量存在很大问题。污水处理厂也要稳定达标排放。

只要政府该做的做到了,就会有效的激发市场的作用,我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讲的是过剩产能的化解,实际上我们环保方面怎么把城市的生态环境负面资产转化为正面资产,这也是一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只要我们经济政策到位,我们的监管到位,我们就可以有效的释放市场的活力,增加内需。

而且黑臭水体整治完之后,不仅改善了环境质量,老百姓高兴了,还会拉动周边的地产、房产、人气,推动城市转型发展,有综合的意义。在这个事情的认识上,希望大家多宣传一下,我们很多地方只是机械的看这个问题,觉得我这个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我没钱,这个事情我就不作为,我就有理由不完成任务,不是这个道理。

中国日报:近期,《自然》杂志发表文章,指出自2012年以来大气中CFC-11浓度下降速度明显减缓,而现有库存的逐年排放难以解释该现象,增加的排放很可能源自新生产的CFC-11,且主要来自东亚地区。随即,有媒体报道明确指向中国存在非法生产使用的情况。请问生态环境部如何看待此问题?

刘友宾: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许可范围外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和使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一直是我们重点监管和执法打击的对象。

媒体和相关机构报道出来之后,生态环境部迅速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全面检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之中。生态环境部对包括CFC-11在内的ODS非法生产和使用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任何中国境内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CFC-11,都将依法坚决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

近期,我们还将组织打击ODS非法生产使用专项行动,广泛收集举报信息,梳理违法线索,加强对相关行业的规范与监管。欢迎各方通过“12369”举报电话提供信息和线索,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严惩。

自1989年加入《关于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1年加入约定书以来,中国政府积极履行公约,累计淘汰ODS约占发展中国家半数,为保护臭氧层和减缓气候变化做出了贡献。我们愿意继续与国际社会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国的履约能力建设,特别是在提升监测研究和执法能力、打击非法生产和使用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