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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到2020年建成一批产业园区

时间:2017-07-17 13:09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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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1.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地方实行限制性措施。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线,实施水资源、建设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依据城市、区域、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重点地区造纸、毛皮制革、印染等行业规模限值。各环境质量超标地方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量或倍量替代。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产能减量置换。2020年年底前,完成省、省辖市、县(市、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全社会能源使用效率,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能耗管控,到2020年,全省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完成县级以上公共机构建筑及主要耗能设施、能效不达标的在用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控制高硫高灰煤开发和销售,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煤炭入洗率提高到80%。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3.推进节水减污。实施钢铁、电力、造纸、焦化、氮肥、农副产品加工、皮毛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行业取水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控制。电力、钢铁、印染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器具,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推行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到2020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82.15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5%、25%以上,市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4.严控生态用地占用。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协调,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用地不得占用,其他用地类型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外应逐步退出。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城镇周边地区耕地、林地、湿地等保护,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地复垦面积达到7.7万亩。合理降低耕地开发强度,控制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35万亩。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区探索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

  第四节 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1.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增强绿色制造能力,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3%。

  2.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绿色生产,实施绿色生产推进工程。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区和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争取到2020年60%以上的省级产业集聚区初步建成循环型园区。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推进多品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加强钢渣、矿渣、煤矸石、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生产高性能胶凝材料和节能建筑材料。到2020年,全省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尾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65%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废弃物质资源化利用和有效处理,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农药利用率达到40%,农回收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0%以上,国家粮食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木本粮油、林果经济,加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力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规划建设一批静脉产业园,到2020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75%以上,省辖市全部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3.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成套产品、装备设备研发,加强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环保企业优化组合,推进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尽快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主导技术、主导产品和节能环保品牌,全省建成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集群)。健全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制度,加强环境绩效合同管理,逐步建立环境服务企业绩效考核机制和环保服务企业诚信档案。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普查和气候风险论证,鼓励发展清洁替代能源。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第五节 推动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施全面科普行动,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报刊杂志开设栏目,社区、街道、工厂、企业、乡村设置宣传栏,强化资源环境省情宣传。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节能宣传月、低碳日、“绿色交通·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宣传、中原环保世纪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建设生态环境教育平台,发布生活方式绿色化指南,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简约生活和低碳休闲模式。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小学、中学、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内容,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普遍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经常性开展生态文化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活动,创作一批生态文化产品,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2.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构建设计、原料、生产、采购、物流、回收等全流程绿色供应链,建设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完善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推行绿色标识、认证与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逐步淘汰污染严重、健康风险大的包装材料。

  3.推进全社会践行绿色消费。强化绿色消费意识,增强公众环境行为自律意识,在衣、食、住、行、游等各领域加快向绿色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推广绿色服装,遏制珍稀野生动物毛皮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引导绿色饮食,限制一次性餐具生产和使用。发展绿色休闲,推广低碳、绿色的旅游风尚。倡导绿色居住,实行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环保建材等。鼓励绿色出行,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到2020年,省辖市实现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全覆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其他大城市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

  第四章 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

  第一节 大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1.实施城市空气质量清单式管理。继续实施《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08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制定实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定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方案,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到2020年,与2015年相比全省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2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30%左右,优良天数提高30%以上,重污染天数下降30%以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7市除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外还要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每年制定并下达省辖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清单,加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公开力度,实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逐月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2.治理燃煤污染。全面淘汰城市小燃煤锅炉,实施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对1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达标改造或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电代煤、天然气代煤、清洁煤替代等工程,全面推进城乡居民采暖散煤替代,强化分散燃煤设施的限制性、禁止性环保措施。实施散煤销售点分类整治,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成区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销售点,全面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地区禁止使用散煤。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加大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公布地方性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工业炉窑和砖瓦炉窑提标治理,对重点涉气企业和“小散乱差”企业实施分类治理,对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清理。加强石油炼制、石油化学、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有机化工、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规模化餐饮场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4.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积极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综合采取车辆注销报废、限行禁行、财政补贴、排放检验、尾气提标治理等措施,继续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及回收拆解,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污染车辆治理力度,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升成品油质量,全面供应国V标准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积极推动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提标升级。推广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带头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天然气环卫、公交及物流车辆。

  5.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对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施全过程监控,严格落实绿色施工要求。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采取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等措施减少道路积尘,对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城市垃圾、渣土等运输和处置管理水平,加大夜间渣土车、大型运输车辆整治力度,清运车辆要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实行密闭洁净运输。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全封闭储存。严禁露天焚烧、原煤散烧和露天烧烤,对餐饮业严格实施油烟控制,安装高效净化设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控。

  6.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地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与京津冀相同的应急响应标准,科学确定不同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建立完善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机制。加强省市联动、区域协作,建立以郑州为中心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进与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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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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