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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整改措施清单)

时间:2017-05-03 15:50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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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钢铁、煤炭、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落实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工业结构转型升级。禁止新上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鼓励企业对现有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实施改造,按期完成压减粗钢、煤炭产能以及关闭退出煤矿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省安排的投资项目。

3、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稳步发展水电,提高清洁能源的规模和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实行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大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三)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工程,到2020年底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实施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各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推广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2、加强各类扬尘整治。实施重大扬尘源清单动态更新和在线监控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属地责任。实行绿色施工,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运输车辆清洗洁净驶出工地。大型煤堆、料堆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3、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划定机动车限制行驶的区域,设置限行标志,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整治。

(四)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

1、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省政府重点推进的25个城市新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提高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率。加快推进执行“综合一级”排放标准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范园区污水产排企业排污口设置,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按照批准的纳管标准排放污水。完善污水处理运行机制,按照不同的纳管标准和污水处理难易程度实行差别化的收费政策。

2、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结合新城区建设、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等,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底全省县城、设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底敏感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升级改造。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到2020年底全省设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

3、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三区”划定。禁养区划定后,2017年底前完成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关闭或搬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到2020年底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80%。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到2020年底全省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

(五)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着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改造或关闭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完善现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和防渗、防扬散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四级运行机制,淘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焚烧处理方式,从源头上推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存,无污染治理措施的隐患。提高城乡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一体化处理水平,到2020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2、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立全省涉重金属园区(集聚区)清单,并分类实施综合整治。对现有治污设施不完善的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到2020年底全省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推进赣江源头、乐安河流域等修复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大力实施重金属废渣治理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推进重点防控区域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3、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着力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完善江西省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推进吉安、赣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以及赣北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建成运行。按照适量富余、良性竞争的原则,根据需要在新余、上饶、抚州逐步建设新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切实解决能力不足问题。加快推进全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如实掌握全省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转移、处置量,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防范环境风险。

(六)严守生态红线,坚持不懈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

1、严守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在依法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的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空间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出台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管理、开发建设项目准入、生态补偿等制度,为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的长效管控提供制度保障。

2、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全面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积极推进矿区土地复垦。自2017年起,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对尾矿坝坝体、尾矿库排洪、排渗设施,尾矿库滩面等隐患进行治理和闭库治理。

3、抓好重大生态工程。实施鄱阳湖流域清洁水系工程,强化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备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开展鄱阳湖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切实保护“一湖清水”。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到2020年底完成营造林600万亩,建设长(珠)防林等防护林7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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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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