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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全文)

时间:2017-05-03 15:34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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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2月底前完成区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恭城县矿产公司老山尾矿库废渣清理整治工作。责令企业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矿山环境整治,开展矿区窿道废水废渣处理、废矿渣堆放与处理、废弃矿洞封闭等工作,2020年底前恢复已被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

(4)加强矿区植被恢复工作,进一步核实矿山受损林地面积,2017年3月底前完成植被恢复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

2.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环境保护厅整改部分。

调查处理违规发证、监管不力等问题,清理注销违规发放的采矿权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做好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

(十)存在问题:桂林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有5座小水电站,3座水电站的部分构筑物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其中位于核心区的道江河水电站新大坝,于2014年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施工。

责任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

督查部门:自治区水利厅、林业厅、环境保护厅。

整改时限:2016年8月至2021年底分步实施。

整改要求:逐步关停和拆除违法违规水电站,对项目所在的保护区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措施:

1.2016年8月底前,督促灌阳县人民政府、桂林市林业局按照《广西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水电站整改实施方案》进行整改落实。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艾家湾二级电站(道江河水电站)大坝底部增设泄洪孔,废除蓄水坝的蓄水功能,拆除大坝原有施工设备;2019年12月底前拆除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的镰刀湾引水坝;2021年12月底前拆除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的沙岗引水坝、定棚引水坝;2021年12月底前拆除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的黄泥江引水坝、龙爪棚引水坝;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水电站,在不扩建不增容的前提下保留水电站发电功能,在功能使用年限内逐步退出。

2.2016年10月底前,根据《广西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水电站整改实施方案》,开展保护区被破坏区域的生态恢复工作,通过点播马尾松种子和种植李竹等对艾家湾二级电站(道江河水电站)蓄水坝工程破坏环境地段进行植被恢复。

3.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十一)存在问题:猫儿山、大瑶山、九万山、花坪等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存在违规开发小水电问题。

责任单位:桂林、来宾、柳州、河池市人民政府。

督查部门:自治区水利厅、林业厅、环境保护厅。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要求:逐步关停和拆除违法违规水电站,对项目所在的保护区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措施:

1.立案查处违法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2016年12月底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猫儿山、大瑶山、九万山、花坪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和上报。

2.对猫儿山、大瑶山、九万山、花坪自然保护区内的违规建设的水电项目依法处理。

3.对整治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进行回头看,加强巡查和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二)存在问题:全区4个海洋型自然保护区被侵占面积共计约490公顷。北海市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从2011年至今,在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进行大规模抽砂围填海及海砂销售,侵占保护区面积约70公顷,破坏自然红树林约20公顷。当地政府及自治区相关部门为其违规办理海洋环评、海域论证、土地使用、红树林砍伐等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海洋局、林业厅。

整改时限:2017年4月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要求:打击非法填海、采砂、采石、破坏红树林等违法行为。对保护区进行确界,拆除保护区内违法设施,撤消违法违规行政行为,追究违法单位、个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整改措施:

1.北海市人民政府整改部分。

(1)依法加强对沙田港航道疏浚物(海砂)综合利用的监管,责成项目业主北海市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尽快申请办理完善航道疏浚物(海砂)采矿许可证,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前,按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管理范围,相关区域禁止开展采砂活动。

(2)加大打击非法开采海砂力度,设立治砂执勤点,开展流动巡查,加强对沙田港附近海域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值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行为。

(3)撤销合浦县林业局核发给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份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市、县林业局牵头在2017年底前异地营造22.5公顷以上的红树林,恢复红树林总面积。加强巡查管护,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行为。

(4)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范围,核实项目已发放的土地证的合法性。立案查处项目建设超审批范围的违法用地情况,已占用土地在2017年3月底前恢复原貌;建立巡查制度,防止再次违法占用土地。

(5)加强对项目业主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依法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超出项目环评批复建设规模、未批先建以及疏竣物洗选综合利用项目中的环境违法行为。

(6)依法处理该公司违法建设项目,逾期未改正、影响规划的限期拆除或没收实物;未影响规划符合实施条件的,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并处以罚款。

2.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海洋局、林业厅整改部分。

(1)清理违规办理海洋环评、海域论证、土地使用、红树林砍伐等审批手续的问题。

(2)依法处理北海市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超越项目建设用海批复范围和跨越保护区范围审批界线的行为。

(十三)存在问题: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儒艮、中华白海豚等珍稀海生物及其栖息环境,目前保护区部分海域受养殖侵占严重,侵占面积达349.2公顷,其中核心区144公顷。2012年以来,合浦县违规在保护区内发放水产养殖海域使用权证达114次。目前,海草床等儒艮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破坏严重,已多年不见儒艮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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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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