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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02-28 11:14

来源:台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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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河道生态补水。

加强污水处理厂排水补水,推进污水处理厂排水回用工程及排水管网建设,补充城市河道地表水。加强雨洪资源补水,推进平原地区湖泊、湿地建设,扩大雨洪资源蓄积量,补充河道生态补水量。加强水库向下游河道补水,实施长潭水库向市区平原河网生态补水。积极开展椒(灵)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市区河道长期固定的补给水源。

(6)加强河道综合整治。

切实落实“河长制”“警长制”,强化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深 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清理河道内堆积的废弃物和违章构筑物。大力整治建筑行业泥浆运输,禁止泥浆排入河道。建立淤积情况监测和清淤长效机制,开展淤积河道、湖库清淤,“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河道、湖库、池塘清淤 3147.6 万立方米,重点实施全市 1629 条、2461 公里淤积河道清淤,完成河道清淤 2402 万立方米。持续推进河道保洁,河道保洁保持全覆盖。加强河道水质自动监测,建设乡镇重点河道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推进永安溪、始丰溪、市区东官河、洪家场浦、青龙浦、栅岭汪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3.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加强海水养殖污染和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切实改善近岸海域水质,力争到“十三五”期末,近岸海域三类及以上海水比例保持稳定。

(1)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

合理布局和确定养殖范围、规模、种类和方式,积极发展浅海贝藻养殖和鱼贝藻间养,推广水产养殖池塘、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大力推广全价配合饲料,严控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的使用。

(2)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完善港口、码头和船舶排放油类、化学品、垃圾及生活污水的防油、防污配套设施,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行为,建立管 — 17 — 理责任机制,确保安全收集和处置。强化船舶危险品作业和涉污作业现场监管,重点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船舶污染物违法排放。加快水域污染应急保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构建覆盖全辖区的船舶污染应急反应网络。建立船舶生活污水处置系统,按不同类型和吨位安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增设生活污水储存仓和依托港口或渔港接收处理。

(3)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加大沿海滩涂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以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滩涂资源,切实加强滩涂围垦区生态保育建设,确保围垦区水面率达到 12%以上。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推进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和保护。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5%。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及赔偿等研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

(二)打好“治气”攻坚战。

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城市和农村废气污染治理,打好“治气”攻坚战,到“十三五”期末,完成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温室气体排放强度逐步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 PM2.5 平均浓度达到 35 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达到二级标准要求,AQI 优良率 92%以上。

1.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力争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基本维持在 2015 年水平。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各县(市、区)全面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逐步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全面淘汰小土窑、小立窑、烧结砖轮窑和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全市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水电等新能源利用,积极推进三门核电、黄岩风电场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积极推进甬台温天然气输送管线台州段工程建设,实现县以上城市供气管网全覆盖。逐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力争到 2020 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 4%以上。

2.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优化产业布局,完成城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内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和关停,加快路桥、温岭、玉环等地熔炼园区建设,完成铸造熔炼企业搬迁;推进仙居城南医化企业搬迁至杨府现代工业园区,实施天台坡塘化工区内医化企业整体搬迁至天台工业园区生态高新功能区波楞区块,推进临海园区外医化企业搬迁入园。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 20 蒸吨 /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开展台州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推进椒江、路桥、临海、仙居、玉环等重点园区(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到 2017年,全市 5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再培育 1—2 个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到 2020 年完成省下达我市“十三五”期间的能源“双控”指标。

3. 加强工业废气治理。

加快推进火电、热电机组超低排放清洁化改造,所有火电、热电机组完成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改造,“十三五”期间,台州发电厂、玉环华能电厂及所有热电厂、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自备锅炉全部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完成 10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粉尘排放执行新标准。加强水泥粉磨站粉尘排放综合治理,限制和减少袋装水泥生产。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全面完成化工、涂装、合成革等 11 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逐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重点加强医化行业污染综合整治,严格环境准入,严控原料药、中间体项目,深化恶臭废气污染治理,推广建立 LDAR 检测与修复技术,消除医化行业集聚区域恶臭扰民现象。完善加油站油气回收长效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加油站油气三级回收。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逐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4. 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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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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