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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责任分工方案》印发(附全文)

时间:2017-02-08 10:05

来源:四川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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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网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已出炉。方案中显示,四川将精心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力争到2020年,全省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大气环境达标数超过50%,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率提高到82%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全文如下:

《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川委厅〔2016〕92号),现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奋斗目标

精心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力争到2020年,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大气环境达标数超过50%,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率提高到82%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责任单位: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负责落实(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市(州)落实,不再列出)。

(一)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在现有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基础上,力争2017年雅安、巴中市达标,2020年广安市、遂宁市、绵阳市、资阳市达标,2025年泸州市、南充市、内江市、宜宾市、乐山市、德阳市达标,2030年自贡市、眉山市、达州市、成都市达标。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气大幅降低,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优良天数达标率84%以上。

责任单位: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全面完成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24条污染严重一级支流综合整治,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20年全省河流劣Ⅴ类和Ⅴ类水质基本消灭,现有57条水质已达标河流保持在Ⅲ类以上,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县城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

责任单位: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责任单位: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实施工程治理减排行动。

(1)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对金堂县、广安市、内江市等现役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现超低排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成都市、绵阳市、泸州市、内江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

71台30万千瓦以下现役燃煤发电机组逐步实施提标改造。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州)。

大力推进96条水泥、14条平板玻璃生产线提标减排治理。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州)。

(2)实施燃煤锅炉提标升级改造。

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城市建成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

开展砖瓦行业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3)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

建立VOCs污染源排放清单,对重点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强化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的工程治理,加强油气回收整治工作;在印刷包装、木制家具制造、干洗等行业限制VOCs高污染排放工艺、产品的使用,淘汰一批VOCs高污染排放设备装置。加强龙泉汽车城等重点产业园区专项治理,对2018年年底未完成治理任务或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力争2020年全省VOCs排放量下降5%以上。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资委。

(4)实施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加强城市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个百分之百,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实施堆场、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行道树、绿化带洒水除尘力度,加强城市森林、湿地、绿化带建设。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厅。

2.实施结构调整减排行动。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用2年时间压减粗钢420万吨、水泥300万吨、平板玻璃300万重量箱、煤炭2240万吨,在大气污染重的城市持续压减高污染产能,大力推进环境友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2)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大幅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使用,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煤改气、煤改电,逐步实现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到7700万吨以内,比2015年下降14%。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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