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源> 论文>正文

建立并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公众监督机制

论文类型 政策与市场 发表日期 2007-04-01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王会峰
关键词 市政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 公众监督机制
摘要 本文拟就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后,政府该如何建立和完善公众监督提出一些建议。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了,老百姓能不能真正受益,可能大多数市民在改革之初都不是很清楚,报纸上看到更多的是疑虑,如新来的特许经营者是怎么引入的,改革了是不是就要涨价了,将来的服务有没有保障、质量能不能提高,有问题向谁反映等等。面对担心,政府应该做什么,是不予理会还是选择沉默。
  2006年底,常熟市政府通过国际公开招商,选择了国际知名水务运营服务商——中法水务公司作为常熟市自来水公司的合资伙伴,对当地自来水行业进行了特许经营改革,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与新公司签定了特许经营协议来作为主要监管依据。2007年初,常熟市政府主动向我们(济邦公司作为该项目招商顾问,协助制定了相关项目协议)咨询,希望将特许经营协议中相关重要内容通过公告通知的形式下发至各乡镇。显然这种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的举措是可行的,并应予以积极倡导。有感而发,本文拟就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后,政府该如何建立和完善公众监督提出一些建议。

一、建立公示制度
  公示制度是公众行使监督的重要保障和手段之一,将公示制度引入特许经营监管,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保证公众知情权,消除不必要的疑虑
  
对于早已习惯政府直接提供市政公用服务的社会公众来讲,对于通过改革而由政府委托提供市政公用服务,存在种种担心和疑虑是非常正常的,这就需要政府加以积极宣传和引导,以比改革前更透明的方式来接受群众的监督,在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以及相应政府监管信息等方面及时向社会公示,保证公众知情权,消除因改革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疑虑。
·服务的监管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自来水的管网漏损率是多少,供水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污水处理水质是否达标;管道燃气的气质如何;垃圾有没有及时被处理和处置;公交的线路和服务班次如何安排等等,这些服务信息的公开,也让老百姓心中有数并可以据此提出改善意见。
·政府工作的外在监督
  公示制度的实行,同样给政府监管工作提出挑战,因为公示的内容包括政府日常监管所得出的信息和结论,这就要求政府更高效的执行相应监管工作,认真和切实履行监管义务。
  在目前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监管中,根据不同阶段,主要分为准入阶段监管、特许经营期内的监管和退出阶段监管。
  在特许经营准入阶段监管中对公示制度的应用,主要针对政府如何选择特许经营者,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特许经营者的主要资质条件(财务、管理技术及经验等)、选择程序及结果等。此类规定常见于各种特许经营政策文件中,比较典型是建设部126号令,此处不再详述。
  在特许经营期内和退出阶段的监管中,如何应用公示制度,则在目前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研究中鲜有规定和论述。而笔者认为在此两个阶段监管中,需要监管的内容多、时间长、变化复杂,因此对公示制度的应用更显重要。当然,也不是所有需要监管的内容事无巨细均进行公示,突出重点并以满足广大群众监督需要应是选择公示内容的核心标准。结合笔者多年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咨询实践,以下内容应作为公示的重点内容:

·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承诺和实际执行情况;
·
安全生产及防范措施,包括运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以及各种应急预案;
·
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企业基本财务信息;
·
市政公用建设投资计划与实施情况;
·
履行公益性服务承诺情况;
·
政府监管结论;
·
公众投诉意见建议处理情况。

  公示方式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告示公报和通知、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布企业服务承诺等。
  值得重点推荐和提倡的是,由于政府主要采用与市政公用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来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因此特许经营协议则成为了政府日后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因此特许经营协议中队上述应公示内容的相关规定,同样应进行公示。

二、完善公众咨询、投诉和处理机制
  与公示制度相配套,政府应建立并完善公众咨询、投诉和处理机制,确保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件、电话、当面反映以及人大提案、政协建议、政府信访和政府网站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反映意见和建议。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对照相关法规,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对重点突出和有代表性的公众意见和建议给予积极应对和答复,对于经研究有效的意见,应督促市政公用特许经营者接受并进行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有建立机制的责任,但不一定全部由政府亲力亲为,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和要求市政公用企业来具体实施部分公众咨询、投诉和解决渠道的建立与维护,如目前各地由相应市政公用企业建立的供水、供热、供气服务热线电话等。

三、结语
  市政公用事业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其改革能够顺利并成功实践,需要有效监管,而监管义务的履行不仅需要政府,公众监督亦是必不可少。政府通过建立公示制度和完善公众咨询、投诉和处理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将会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简介:王会峰先生,现为济邦咨询公司高级咨询顾问,先后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和吉林大学,获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学位及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资格。]

论文搜索

发表时间

月热点论文

论文投稿

很多时候您的文章总是无缘变成铅字。研究做到关键时,试验有了起色时,是不是想和同行探讨一下,工作中有了心得,您是不是很想与人分享,那么不要只是默默工作了,写下来吧!投稿时,请以附件形式发至 paper@h2o-china.com ,请注明论文投稿。一旦采用,我们会为您增加100枚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