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夏坚:苏州水环境治理的系统思考

时间:2021-11-12 09:30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宋天辰整理

评论(

微信图片_20211112094522.jpg

沿河直排点整治过程

夏坚说,直排点整治前后河道氨氮数值明显降低。2020年城区河道年均值总磷0.152mg/L;氨氮0.962mg/L,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微信图片_20211112094551.jpg

整治前后苏州市皋桥和西城桥监测点氨氮数值

第三,开展管网检查修复。夏坚介绍了苏州管网修复总体原则:

1、整治雨污互通(在检测过程中解决) 、雨污混接情况;

2、污水管结构性缺陷修复类型Ⅲ、Ⅳ级;

3、污水泵站进水浓度偏低的收集范围优先修复;

4、河道水环境较差的片区优先修复;

5、对损坏管段占检测管段比例大于40%时,原则上所有检测管段均进行修复;

微信图片_20211112094629.jpg

苏州市开展管网检查的主要思路及工作步骤

夏坚说,苏州在管网检查修复过程中,重点解决过河管渗漏,大的雨污互通点、漏接、私接错接点,做到重要区域、重要河道周边全面修复,其余地区修复三、四级缺陷,并且区分养护责任和修复责任。

微信图片_20211112094651.jpg

管网检查修复工作重点

苏州市管网检查修复工作主要内容有消灭雨污混流和非雨出流、倒虹管专项排查修复、加强单位内部管网检查(“打通最后一公里”)三部分。

消灭雨污混流和非雨出流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工作:

区域性或局部性的雨污互通、混接。通过人工、CCTV或QV溯源排查,进行工程整改。夏坚提到,雨污混接不能只查污水管网,雨污混接还要查雨水管,要同时查;

管道渗漏致使地下水流入。通过“反闭水”,发现用常规CCTV或QV难以发现的污水管道或窨井渗漏,通过注浆、内衬等技术进行修复;

施工基坑排水、自来水管道漏水或阳台洗衣废水。通过水质“氨氮”指标判断分类,供水企业同时排查整治自来水漏损。

微信图片_20211112094723.jpg

倒虹管专项排查修复:

由于无论下游水位是否顶托,倒虹管均存在管内污水入河风险,因此必须对倒虹管加以排查修复。夏坚提到,管网修复中最重要的是过河管(往往以倒虹穿过河底形式铺设),过河管数量不多,但影响特别大,一旦出现问题,对于整个管路的方向都会产生颠覆性影响。

微信图片_20211112094749.jpg

苏州城区倒虹管处污水渗漏入河风险分析示意图

加强单位内部管网检查(“打通最后一公里”)

微信图片_20211112095000.jpg

单位内部管网检查实施步骤

夏坚介绍,开展单位内部管网检查,首先通过摄像手段检查排水管网运行工况,完善排水管网基本信息,排查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水设施是否正常养护及使用状况。随后对存在问题的企事业单位,联合城管、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并发放整改通知单。最后企业根据整改通知单,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苏州市中心城区项目中,总计发现管道内严重缺陷976处,其中较多为破裂、错口、渗漏、脱节和变形等。目前除苏大附一院正在整改外,其他均已整改完毕。

第四,提高管网建设质量。夏坚表示,苏州市专门出台相应法规,确保新建管网质量。在建设材料方面,规定禁止使用UPVC双壁波纹管、禁止砖砌井、禁止采用建筑用排水管材代替市政埋地排水管材、禁止化粪池、沿河挂管采用UPVC管材、不推荐污水管道使用HDPE双壁波纹管。

微信图片_20211112095033.jpg

在排水体制方面,规定新建区域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年逐步推进雨污分流,对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结合海绵城市措施,做到控制径流、截留、合流,进行分散式处理。

第五,推行低水位运行。夏坚介绍,苏州市采用了组建运控中心,实现泵站、污水厂集中一体调度;污水主管网安装窨井液位计;对污水泵站的液位适时监控;管道水位和泵站水位达标率列入对运营调度单位的绩效考核,资金拨付按质论价;实时对水位变化情况进行跟踪,并分析总结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改善对策等一系列手段,实现两增一降(增加污水处理量、增加污水浓度和降低污水管网液位),在国内同类城市率先开创低水位运行模式。

微信图片_20211112095059.jpg


高水位运行的弊端

夏坚以金门泵站为例,解释低水位运行的必要性。目前,苏州市金门泵房由于水量大,泵房自身能力受限,导致上游管道液位持续位于高位,平均液位在吴淞高程3.43米左右,下游管道在2.93米左右。2020年金门泵房进水最高水位到达4.11米,截止11月底,超考核液位(低于河道20cm)148次。因而即使控源截污已全部到位,还是会导致管道污水满溢,污染周边河道。包括了上游的淮阳河、山塘河等,下游的彩香浜等。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