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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12-22 13:36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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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快河道入河排口整治。全面摸清沿河排口分布,按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河道排水口进行原因调查,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采取改造排水管道、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防倒灌等综合性措施,完成排口清理整治任务,强化排口设施运行管理,实现排口旱天零直排、河水不倒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

(二)突出水体环境质量提升

围绕综合治理、科学提升、长效管理,在认真梳理分析影响水环境质量原因的基础上,系统推进8个城市重要水体和劣Ⅴ类水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已整治过的河道,重点巩固整治成效、加大引流补水、实施长效管理;对未实施整治的黑臭水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整治,做到黑臭水体整治全覆盖、零遗漏、无盲区。

6.实施生态补水与水系连通工程。按照《主城水系连通及生态补水规划方案》要求,分片分区域细化引流补水工程,每年形成一批项目组织实施,科学评估水体生态用水需求,优化补水水源及补水路径,促进水体有序流动。通过工程优化调度及洪水资源化利用,保障重要河湖生态水位、生态流速,完善引流活水工程,重点加大外秦淮河常态化引补水力度。同时,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顾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实现跨流域、跨区域互联互通;消除断头河、死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打通水系连通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

7.实施重要水体水质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主城区内玄武湖、莫愁湖、白鹭洲、南湖、乌龙潭等城市重要水体水质再提升工程,力争到2019年城市重要水体问题得整治、污染零下河、水体能自净、管养责任全面落实,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努力把重要河湖打造成城市一道靓丽风景线。(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相关区政府)

8.实施湖库富营养化治理工程。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对湖泊水库汇水区范围内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加强蓝藻打捞、生态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降低湖泊富营养化指数;实施调水引流,促进水体流动,科学确定湖库换水周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委、各相关区政府)

9.实施全市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对建成区未整治的小微黑臭水体,全面开展排口整治、控源截污和水体清理,做到水面整洁、水体洁净、岸坡清洁;同时全面推进农村水体环境整治,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门前屋后的水体环境质量。继续推行黑臭水体整治列表挂图攻坚行动,2017年底前,各区要列出2018年黑臭水体“菜单”,并形成“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报市水务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力争2018年底前,全市域黑臭水体得到全面治理;同时,对已整治的黑臭水体要强化管理,适时“回头看”,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10.实施面源污染整治工程。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加快畜禽养殖场治理改造,制定年度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推进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至2020年,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9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继续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压缩湖泊、水库、河沟网围养殖,退出网箱养殖,实施百亩以上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养殖用水原位修复等生态养殖技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推进养殖用水达标排放。继续实施水上交通船舶污染整治,依法强制报废超使用年限的船舶,所有船舶于2020年底前按照法规规范要求完成改造;严格船舶运行动态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关停长江、秦淮河沿线违法违规砂场码头,清理“人居”船舶,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坚决查处船舶污染行为。(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建委、南京海事局、各区政府)

11.实施河湖生态治理工程。按照《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加强河湖清淤整治和水域岸线资源管控,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水体生态化治理,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根据河湖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生态化治理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广泛采取截流、弃流、调蓄、回用等多种措施,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收集利用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和水生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旅游委、各区政府、玄武湖管理处)

(三)突出长效管护机制构建

建立长效、长久、长治、常态的水环境管护机制,是巩固黑臭河道整治成效、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全市水务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建管并重、注重长效的要求,加快构建具有南京特色的一整套水环境监测、监管、管养、考评机制。

12.推进排水设施管养体系建设。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排水设施管养体系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64号)要求,加快摸清底数,推进分级移交,明确管养主体,雨水系统全部实施属地化管养,污水系统实施市、区分级管养,市管污水主次干管、区管污水“毛细血管”,实现雨水、污水的全流程、全周期管理,2018年底前构建全面覆盖、责任清晰、标准明确、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排水设施管养体系,全面提升排水设施养护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

13、推进排水(污)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开展网格化排查,对排水户的名称、性质、用水量、污水接入管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建档,对所有排污单位接入污水管网的接入口进行排查建档,建立定时、定人、网格化、物业式巡查管理的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同时以排水(排污)许可为抓手,加强排水排污监管、执法,建立联合执法、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违法排水排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整顿排水户错接漏接、直排、偷排、超标准排放等违法排放行为,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不规范排水行为举报和处罚制度,营造全社会依法排水、规范排水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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