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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时间:2017-04-27 09:14

来源:安徽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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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壤环境污染面临风险。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局部区域土壤污染问题突出,主要是重污染企业及周边、采矿区及周边、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工业集中(园)区及周边等土壤存在较普遍的污染,个别区域土壤呈中度或重度污染。与此同时,由于资金投入不落实,技术装备跟不上,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尚未启动。

4.生态保护与建设亟待加强。省内长江、淮河流域水系人为阻断,湿地萎缩严重。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不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生态调节服务功能下降。局部生态系统退化趋势未能根本扭转,重要、特有生物栖息地遭受破坏,物种濒危程度加剧,入侵物种达74种且分布广泛,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威胁。全省原生天然林不断遭到蚕食和破坏,目前面积已下降到2667平方公里。

5.环境风险防范难度加大。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主要布局在江河水域附近、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长期形成的布局性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环境风险已取代个体污染成为威胁区域环境安全的主要隐患。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往往造成流域性、区域性污染。同时,危险废物和化学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型环境风险不断出现,防范的压力持续增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6.环保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统一监管、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化、宣教、科研等能力建设普遍较弱,难以适应环保事业发展的整体需求,环保机构不健全,环保队伍的数量和综合素质亟待提高。有的地方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不强,存在擅自降低环保门槛的问题,执法监管效力存在逐级衰减现象,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7.环境综合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理念尚未得到落实,环保法规政策体系不健全,地方环境标准制定严重滞后,不能适应污染治理形势要求。环保市场发育尚不成熟,全社会的投融资体制尚未形成,资源环境定价和收费机制亟待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面临困难。全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敏感性增强,反映环境诉求的愿望日益强烈,但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自觉性不强,社会共治局面尚未形成。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产业结构、消费结构面临优化升级,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占比不断上升,煤炭消费占比保持下降趋势,以技术创新为引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成为新的增长动力,环境保护“少欠新账、多还旧账”成为可能。随着生态文明制度的不断完善、环保法的实施和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战略的确立,以及大气、水、土壤行动计划的实施,环境保护对政府经济决策、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将日益显现,环保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的协调性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提升,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局面将加速形成。

同时,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发展不足、发展不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较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为明显,环境保护仍面临巨大压力。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地区环保投入减弱,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难度很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成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为目标,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坚持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同、依法监管与目标考核并重,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制度落实,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

(二)基本原则。

尊重自然、保护优先。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经济结构。

依法治污、强化管理。以实施环保法为龙头,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政府、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理顺体制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源头保护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绩效评价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

2.指标体系。建立以提高环境质量为主线,综合反映水、大气、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综合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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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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