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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管网一体化“按效付费”八大挑战及应对策略

时间: 2026-07-28 16:28

来源: 合毅咨询

作者: 万文清

  • 建立老旧管网摸排、申报、审核、拨付补偿闭环。联合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全面摸排辖区老旧管网,建立病害专项电子台账,编制年度专项预算并纳入财政支出计划。企业实施专项修复前提交施工方案与费用预算,经住建、财政审核后方可开工,全过程留存影像、票据及监理资料。施工完成后经第三方审核实际支出,财政承担资金在约定时间内足额拨付到位。

  • 设置老旧管网专属绩效豁免与专项奖励条款。考核层面出台豁免规则:因管网先天老化造成±15%以内进水浓度波动的,不予以绩效扣分;企业按计划完成专项运维但未完全根除病害的,不追加处罚。同步设立正向激励:修复后进水浓度提升10%或溢流频次下降80%以上,给予专项运维费用约定奖励;年度老旧管网修复里程超额完成120%的,发放一次性奖励,提升企业主动整治意愿。

  • 分阶段实施老旧管网系统性改造,长效压降运维负担。政府编制老旧管网升级改造行动计划,统筹中央环保资金及本级城建财政逐年分批实施管线更换与内衬修复,逐步缩减高成本老旧管线规模。改造过渡期内,专项运维成本执行分摊模式,实现改造与日常运维平稳衔接,逐步从根源减少高额运维支出。


  • 挑战五:存量合同机制滞后,改革衔接推进受阻

    (一)挑战解析

    当前推行厂网一体化按效付费改革时,区域内普遍留存大量BOT、TOT、委托运营等存量污水运维合同,此类合同依据传统按量付费模式签订,未嵌入进水浓度、管网运维、污染物削减及绩效奖惩等按效付费核心条款。新旧两套规则并行冲突,涉及多方利益博弈,成为全域落地按效付费的突出堵点。

    第一,存量合同结算条款固化,协商变更阻力巨大。存量特许经营及委托运营合同剩余年限较长,修改须甲乙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原运营企业收益完全依托吨水处理费,新增管网管护及进水浓度考核后责任大幅增加,若配套收益补偿不足将直接压缩利润,故多数企业拒绝调整或提出大幅上调水价、增加固定服务费等诉求,与财政核定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区域内将形成二元割裂格局。

    第二,过渡期双重考核、双轨结算并行,运维主体缺乏清晰执行标准。存量合同完成修订前,主管部门为推进改革同步采用按效付费全套指标开展月度考核,但结算仍沿用原合同方式。企业配合管网整治、提升进水浓度导致处理水量下降,却无法享受浓度达标类绩效奖励;遭遇工业排污或管网混排引发出水短时超标时,既要承担按效付费扣罚,原合同又无成本补偿条款。双向约束而单向无激励,运营单位无所适从,最终消极应对管网提质工作。

    第三,存量合同普遍缺失管网运维权责,厂网一体目标难以落地。多数早期存量合同仅界定厂区内部处理设施管护义务,未覆盖市政主干、街巷及小区配套管网运维内容。推行一体化统筹管理后,主管部门要求运营企业统一承接全链条管护,但原合同无对应经费与考核约定。企业要么拒绝无偿新增工作,要么被动承接后大幅缩减清淤修复投入,导致前端管网病害持续累积,污水收集率及进水浓度等核心指标难以达标,厂网一体化改革流于形式。

    案例:华北某县级市4座污水厂均签订BOT存量合同,剩余运营期限6至10年,执行1.3至1.7元/吨按量付费。原合同仅约束出水达标,未约定管网运维及进水浓度考核条款。2025年推行按效付费,主管部门计划签订补充协议新增全域考核条款,4家运营企业集体反对,其中两家提出水价需提升至2.5元/吨方愿配合协商,谈判就此停滞8个月。过渡期内,主管部门同步实施新考核,某厂连续两月进水浓度不达标被扣8万元绩效,企业以原合同无相关约定为由拒绝扣款抵扣。同时,全部企业均拒绝承接市政支管运维,前端雨污混接及管网淤积问题无人整治,全域厂网一体化按效付费改革陷入停滞。

    (二)应对策略


    依据存量合同剩余期限实行分类差异化衔接,通过补充协议实现梯度过渡考核,增设管网运维专项补贴,同步搭建常态化争议协调机制,平衡原有契约权益与按效付费改革要求。

    1. 按合同剩余期限分类制定衔接方案,降低协商阻力。剩余5年以内的短期项目,直接签订完整补充协议,分步提升考核权重:前6个月管网及进水浓度指标权重为20%,6至12个月提升至30%,期满全面执行完整按效付费奖惩规则。剩余5年以上的中长期BOT、TOT项目,先期不改动原按量计价核心收益条款,单独增设财政单列绩效奖励资金池,过渡期前12个月只设正向奖励、不实施绩效扣罚;过渡期运行顺畅后,重新签订一体化付费合同,最大限度规避企业抵触情绪。

    2. 建立过渡期梯度考核与双轨独立结算制度。考核实行循序渐进模式,前期以出水达标及厂区运维为核心,进水浓度及管网指标仅作参考不参与奖惩;半年至一年逐步提高管网提质类指标权重,仅发放达标奖励;满一年后实施奖惩并行。所有绩效奖励由财政专项经费单独发放,不占用原有付费资金,保障企业基础经营收益不受改革冲击。

    3. 标准化约定过渡期管网运维权责与专项补贴。存量合同无管网管护条款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一体化运维范围,依据管网长度及病害程度核定专项运维补贴。管网运维考核不达标仅扣减专项补贴,不影响原有污水处理基础收益。全年管网整治达标的,额外发放补贴总额10%的专项奖励,激励企业主动落实前端管网管护。

    4. 搭建月度联合协调小组,及时化解合同衔接争议。由住建、财政、第三方造价机构及运营企业组建常态化协调专班,每月集中处理合同修订、考核分歧及费用结算等实操问题;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启用第三方专业仲裁机制。同步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清晰告知过渡期收益保障及梯度改革安排,消除企业对利润压缩的担忧,提升配合意愿。


    挑战六:绩效奖惩执行失衡,激励约束作用弱化

    (一)挑战解析

    绩效奖惩是厂网一体化按效付费管控运维质量的核心抓手,制度设计初衷在于依靠"优效多奖、低效扣罚"形成硬性约束,倒逼运营主体主动开展管网整治、工艺优化及污水提质。但各地落地过程中普遍存在奖惩执行弹性过大、标准不一、兑付失衡及监督缺位等突出问题,导致考核规则形同虚设,激励约束作用大幅弱化,长期消磨运营企业提质增效的主观能动性。

    编辑: 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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