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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节水之路

论文类型 技术与工程 发表日期 2005-11-01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赵艳丽
关键词 城市节水 和谐社会 节水型城市
摘要 城市是人口、工业高度集中地带,用水集中而有特殊性,其用水安全具有更高的要求。我国长期以来,一些城市已经发生严重缺水现象及水源污染问题,或具有潜在的危险。本文针对城市节水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浅谈城市节水之路

(山东省博兴县水务局 赵艳丽 256500)

  [摘要]:城市是人口、工业高度集中地带,用水集中而有特殊性,其用水安全具有更高的要求。我国长期以来,一些城市已经发生严重缺水现象及水源污染问题,或具有潜在的危险。本文针对城市节水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城市节水   和谐社会   节水型城市

  我国是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总量不过2240亿m3,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1/4,而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水资源开发利用极不平衡。目前,许多城市缺水情况日益严重,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再有,城市水资源对水量、水质具有统一性和高可靠性的要求,而且用水比较集中且难以长距离输送。另外,水资源污染严重,建设资金不足。这些因素使得我国城市的水资源长期以来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1、城市节水势在必行

  近年来,由于城市规模急剧扩大、城市工业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原有的水资源已远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的需求,部分城市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接连出现的水资源短缺危机也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 因素——全国每年因城市缺水影响产值达2000亿至3000亿。因此,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解决城市“水困境”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命题。
  据水利部统计,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严重缺水;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长期受缺水困扰。在46个重点城市中,45.6%水质较差,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中有9个严重缺水。北京、天津、青岛、大连等城市缺水最为严重;地处水乡的上海、苏州、无锡、重庆等也属水质性缺水城市。
  由于缺水,已给城市居民生活造成许多困难与不便,在一些地区、部门、城乡之间水的需求关系亦趋于紧张和复杂。很多地区和城市地下水严重超采,从而导致地下水漏斗不断扩大、地面沉降、水源污染及水质恶化、海水入侵,以致水资源濒于枯竭等不良后果。显然,这些现象不仅表明一些缺水城市的供水现状,同时也反映出资源型缺水城市对水的需求已超出挡水资源的极限。
  城市是人口、工业高度密集地带,用水集中而有特殊性,其用水安全具有更高的要求。根据有关预测,2030-2050年的城市需水总量将达到1220亿-1540亿m3,总体上讲,城市地区会比全国总用水量更早接近或超过水资源开发的安全极限。而对于地处缺水地区的众多城市和城市群,特别是现今已缺水的城市如不及早采取措施,将首当其冲的发生“水危机”。随着城市发展,至2010年、2030年和205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分别达40%、50%和60%。在控制城市生活用水及工业用水需求增长的情况下,为满足城市社会经济的正常用水需求,城市用水平均递增率降约为1.7%,呈缓慢增长趋势,到2010年、2030年、2050年,我国城市需水总量将分别达到910亿m3、1220亿m3和1540亿m3。在此过程中,如果坚持传统的城市用水策略不加改变,城市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势必进一步加剧。

2、城市节水的对策与建议

2.1、进一步加大城市节水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各城市、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都要对水资源的认识上实现从一般性资源向战略性资源的认识转变;在对城市节水管理上实现从一般性事务向必须常抓不懈的大事的态度转变;在对开源节流关系的具体处理上实现从主要依靠开源向更加重视节流的思想转变。
  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全面部署,认真安排好节约用水宣传工作。要教育群众树立科学用水观念,使节水成为一种自觉行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我国水资源形势,宣传创建节水型城市,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宣传节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先进典型,曝光用水浪费行为,倡导科学节约的用水生活方式,形成“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要继续坚持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公益性广告、宣传专栏、中小学教材等一切手段进行广泛、深远、持久地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特别是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节水教育,树立节水观念,营造全民节水的社会氛围。努力实现人与水的和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2、完善并执行城市节水的法规制度,促进城市用水结构调整
  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中关于城市节水的有关规定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关于城市节水的法规体系,使城市节水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水资源的可供量,确定和调整城市建设布局和发展规划,实现与水资源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布局。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强城市用水管理,科学制定城市节水计划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等专项规划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做到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综合部署,促进城市用水结构合理调整。城市建设要实现局部集约化和整体化相结合,优化城市经济结构,把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为确立城市发展模式的一项重要原则。逐步将城市工业、农业及其他产业由“需水型”改变为“适水型”。
2.3、建立节水型工业体系,加强“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工业是城市产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节水型工业体系的建立一方面是建立“适水型”的工业结构体系,即发展与当地水资源相适应的耗水量少、污染小的工业体系;另一方面是建立适合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业布局。节水型工业体系的建立会加快“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同时也是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创建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手段。
2.4、建设城市节水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广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的科学开发与应用
  为了提高城市用水(节水)管理水平,应逐步建设集城市用水(节水)祝据库系统、城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和城市供水管网控制调度系统于一体的城市节水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强管网技术改造、完善检测手段、提高管网安全可靠性,变被动修漏为主动堵漏,从根本上减少供水管网漏损。
  要进一步加大《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标准》、《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等国家有关节水和再生水利用标准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节水技术、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在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中不应再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对原有房屋建筑,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水器具的应尽早全部更换完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对城市节水型用水器具安装普及应纳入节水型城市的目标考核工作,以保证节水型用水器具得到广泛使用。积极科学地引导工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和洗车等行业使用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5、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建立合理的城市水价体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的水价体制对于城市与工业积水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有效控制用水需求,为了获得最佳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必须充分发挥水价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城市特别是缺水城市应继续坚持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超计划用水要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加大水价对节水的引导力度。积极稳妥适时地改革城市水价体制,包括水费类别、基准、系列以及收费制度。合理的水价除应依据财务成本外,还应充分反映出各地水资源的稀缺程度。
  城市节水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多方借鉴、科学的决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实现真正的“人水和谐”,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持久的保障。

[参考文献]:
《中国生态水利建设》 刘树坤主编 人民日报出版社
《中国科技成果》200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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