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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捆绑水费征收或遭自来水公司抵触

时间:2011-12-07 15:0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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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费作为垃圾处理核心环节,在实践中却遭遇普遍存在着收缴率低和收费成本高的两个突出问题。在12月2日的“2011(第5届)固废战略论坛”上,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海滨详细介绍了其就此开出的垃圾收费药方“水消费系数法”

会上,很多专家谈到一个问题,垃圾处理一定要有设施,搞设施要钱,建设要长期投入。

差钱怎么办,过去主要靠政府投资,现在和将来都投资,光靠政府肯定不行,现在比较热的是社会化融资,比如BOT模式。但BOT不是真的解决了长期问题,而是把问题往后放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开征垃圾处理费才是长期稳定的专项资金渠道。

陈海滨介绍,垃圾捆绑水费征收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征收之前,必须首先确定垃圾费该如何计算。水消费系数法是以“谁污染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为前提,以用水消费量换算垃圾产生量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垃圾产生源,找出用水量和垃圾产生量的换算关系。不同社会经济规律的水消费群体,其产生的垃圾量也不同,水消费系数就是按照不同的用水消费通活动用多少水,然后根据用水量再对应出一个垃圾产生量,最终使收费得以量化。

长期来看,这种方法虽然具备诸多优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垃圾收费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对于提升居民的节水和垃圾减量有长效作用。但同时这种方法可能会遭遇自来水公司的一些障碍。

陈海滨分析,垃圾费捆绑水费征收会增加自来水公司的工作量,增添其麻烦。从本质上,这种方法会促进居民节水,会减少水费征收,可能会受到自来水公司的抵触。

面对行业亏损、水价难调的局面,很多供水公司和专家认为,水价里捆绑了太多的“其他费用”,客观上加大了民众对水价上调的阻力。所以他们更希望将水价“松绑”,尽可能将一些捆绑在水价里的“代收费用”全部拿出去单独征收。

另外,对于这种与水联动甚至捆绑的垃圾收费方式,也有不少人表示出质疑:

质疑者认为,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干涉甚至剥夺市民自由自愿选择交费权利的嫌疑。同时,如何更科学地制定用水量与垃圾产生量的比例关系,也需要更精细的设计。这种方式,是否可体现“谁污染,谁买单”的原则?是否需要听证?如何保证听证的公平、公证,也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

编辑:丁晓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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