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供水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市政公共服务本质的再回归。新条例之下,供水行业要完成四重自我重构——从角色定位,到价值认知,再到投资逻辑,最后到人的再定义。
在"2026(第十一届)供水高峰论坛"上,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研究院院长傅涛以《新条例 新供水》为题,用"四个重塑"系统拆解了新条例之下供水行业的自我重构。

傅涛
在住建部划定的六大市政公用行业中,供水始终位列首位。其中,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同属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体系,是行业内公认的"亲兄弟",而燃气、公交、供热则属于另一类专业体系。从行业演进脉络看,今天活跃着的环保企业大多沿着"供水—污水—垃圾"的路径发展起来:污水处理业务的人员和资金大多源自供水,垃圾处理业务又从污水业务中衍生而来。
傅涛将供水比作"市政公用事业的长子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吃紧,政府无力同时顾及所有公用事业,供水作为"长子"被率先推向市场,此后于1998年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但分家并不彻底——污水和垃圾项目都有特许经营条例来约定政企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供水却只有一份价格文件。此后,国家资金优先投向污水、垃圾处理领域。
"长子从来不是特权,而是责任。"这句话概括了供水行业三十多年来的处境:在快速城市化与政府财力不足并行的时期,供水行业默默扛起了本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部分。这种先天不足造就了本来最强大的"长子",发展到现在成了三大行业里最弱小的一个。好在现金流相对稳定,行业没有垮掉,但健康发展不能持续。
长期以来,供水企业与政府边界并不清晰,不少管理者出身政府系统,天然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同时供水缺少像污水、垃圾领域清晰的制度安排,政府、企业、用户之间的角色模糊。新条例实施,是一次本质的"回归"——把公共属性重新放回第一位,将公共服务责任与能力重新对齐。
为什么供水条例选在当下这个时间节点?因为行业面临的环境已经彻底变了。
一是进入后小康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二十大报告在部署民生工作时明确提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也延续了这一表述。这八个字意味着,中央和地方财政都不再具备大规模扩张公共服务的能力。后小康时代,公共服务的逻辑从覆盖面转向质量与可持续性。
二是规模扩张阶段已经结束,公共服务要在可持续的基础上守底线。
三是供水安全被提到更高位置。百年变局叠加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供水作为城市生命线工程,其战略权重显著上升。
三重背景下,供水行业的老问题就藏不住了:一个长期靠一己之力硬扛的行业,一套先天发育不足的产业结构,在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的今天,已经独木难支。接下来,公共服务责任与能力必须重新对齐,新《供水条例》正是在这个节点上应运而生。
新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对供水工作负主责。这一安排有其现实逻辑: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只靠水价。即便未来水价机制逐步理顺,收益率能达到3%—4%已属不错,这个水平撑不起供水行业的长远发展。供水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主责必须落在政府身上,政府角色需要从压力传递者回归组织者。
供水公司的角色则回归"专业"本位。供水企业核心价值在专业运营能力,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不能做越位的投资主体。
用户的责任一直没有被强调。用户并不只是被动接受服务的一方,还承担着支付义务和监督义务,是公共服务的最终裁判,承担共同治理的角色。
地方政府角色归位,就是从被动承压、向下施压走向主责与组织,具体来说可概括为"向上争取、横向协同、向下闭环"三个层面。
向上争取,是指单靠地方自身财力,已难以支撑供水高质量发展,需要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并推动其他领域资金向供水倾斜。在土地财政退坡的背景下,更应避免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由过度让利工业,供水作为需要保护的民生行业,应获得政府更多资源倾斜。
横向协同,供水不再是"画地为牢"的行业。供水与水利、环保、工业发展等多个领域深度交集,单靠供水企业做好分内之事远远不够,需要跨部门、跨区域组织协同,把分散的职责整合为一致的服务能力。
向下闭环,是资金和资源来源不能局限于供水企业自身。供水项目需要打通多种融资渠道,引入多元专业力量,形成从组织到落地的完整闭环。
对供水企业,傅涛特别提醒要避开两个误区:
一是"不把自己当回事",丢掉专业性,放弃应有的话语权与技术判断;
二是"太把自己当回事",越位成了投资主体,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责任。
中国城市的供水专业能力,是一代代供水人积累下来的家底:南京攒了100年,上海攒了140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都有70年以上的专业积淀。新条例明确政府负主责,但公共服务的专业能力仍然掌握在供水企业手里。
早在2012年供水服务促进联盟成立时,傅涛就提出过"支点理论"。政府调整水价从来不是为了缓解供水企业的亏损,是缓解自身的支付压力;而政府增加投资,则是为了缓解老百姓的支付压力。公共供水企业只是一个支点,支点的两端承载的始终是政府责任与公众责任。
新供水条例重塑的第二件事,是供水企业如何发现价值。
傅涛抛出了他七年前就提出的"食堂理论":一楼是人人可及、保基本、保公平、守民生底线的基础公共服务;二楼、三楼是可选择、按需付费、创造价值和拉开品质空间的高质量服务。以食堂一楼类比供水服务,过去供水供不应求,在一楼也能挣钱;现在供求关系失衡,所有基础公共服务都供大于求。供水公司想靠一楼赚钱已经没有可能,保本持平就是最高目标。想赚钱必须上二楼做增值服务,这才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同时,高质量发展,不是把供水标准无限拔高,基础服务的底盘不宜过高。守底线的能力,决定了拓空间的空间,高质量服务是底线之上的价值空间,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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