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环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刘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刘杨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杨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经营管理层委派人士尽快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此外,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伯中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名誉董事长旨在公司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技术创新、资源整合、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指导与支持,可就公司重大经营问题提出建议和质询,但无最终决策权,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名誉董事长不是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法定权利,不承担亦不履行董事或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据悉,11月10日,中环环保就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鼎垣,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杨先生。11月17日,中环环保公告,公司董事长张伯中先生辞职。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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