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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四连发!一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企业或被终止上市

时间:2024-03-27 09:29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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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ST和科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据悉此次公告为*ST和科第四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今年年初起,*ST和科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 年2月22日、2024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据*ST和科2022年业绩报告显示,该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7.05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6,866.73万元。*ST和科2022年度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

自2023年4月28日起,*ST和科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和科达”变更为“*ST和科”。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 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 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若*ST和科2023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该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ST和科全名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全系列超声波清洗机、高压喷洗机、碳氢化合物清洗机、电子玻璃平板清洗机、电子玻璃加工设备、工业纯水设备、中水回用设备和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和工程、废气处理设备和工程、电镀生产设备以及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的开发、设计和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机器人及相关电子元器件和结构部件的生产加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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