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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来啦!《2019年全国75个城市(地区)水价专题报告》

时间:2020-09-17 17:06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E20供水圈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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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4日,在“2020(第五届)供水高峰论坛”的现场,E20供水研究中心高级行业分析师陈娅发布了《2019年全国75个城市(地区)水价专题报告》,报告数据更新截至2020年1月1日,相较于去年的《2018年全国65个城市(地区)水价专题报告》有了全面升级!下面就让小编带您简单回顾一下报告发布环节相关内容。来源:E20供水圈层

发布水价专题报告的目的

水价机制改革迎来关键机遇期。国家愈发重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水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水价是平衡人们的合理用水的有效经济杠杆。

供水迈入了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再加上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服务到终端等工作正在各地紧锣密鼓地进行,这意味着供水行业服务品质在提升、服务范围在拓宽、服务链条在延伸,那么水价也将包含更多的内容,内涵也更加丰富。

水价作为供水企业主营业务的最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加之供水行业正面临市场化改革,如果水价机制不尽快理顺,将会对整个行业的运营效率以及管理水平带来影响。疫情也给供水行业造成一定冲击,传统的水价改革道路受阻,需要探索更多创新路径。

此外,对于老百姓而言,水是必不可少的,水费是固定的日常支出,水价自然成为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之一。因此,E20水价改革研究中心对水价专题报告进行了全面升级,形成了《2019年全国75个城市(地区)水价专题报告》。

水价专题报告的用途

首先,报告涵盖了丰富的内容,可帮助供水企业快速地去了解行业整体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具体水价信息,从而对行业和水价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其次,报告包含75个城市(地区)的详尽水价信息,方便各地的供水企业快速定位所在地的水价水平在75个城市(地区)中处于一个怎样的位置;最后,报告从行业发展角度出发,提供水价机制改革建议和未来趋势分析,对正处于或计划进行水价改革的地区,能够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理智、客观地看待水价

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无论是政府、公众还是供水企业,对水价问题都异常敏感,但是如果想要理顺水价机制,就更加需要我们理智、客观地看待水价,使得三方对水价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和共识。

毫无疑问的是,供水行业是民生行业,因此水价的公益属性是不可摒弃的。自来水不能完全地被商品化,公众的基本用水需求必须得到保障。但是与此同时,为了供水行业能够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持供水的公益属性,水价的可持续性也是需要确保的。很多国外发达国家和城市的水价定价原则都是“水价要包含全成本,并留出可供企业发展的合理盈利”,这点是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的,帮助我们寻找水价的公益性和可持续性之间的平衡。

水价专题报告包含哪些内容?

详见下图(绿底部分是相较于去年水价专题报告升级或新增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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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坛上,陈娅截取了部分水价数据予以展示。最左边的一列是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三类用户的基本水价、水资源费/税、污水处理费和终端价格的分布情况。可以明显地看到,特种行业的水价分布区间较大,各类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区分度较小。

中间一列是三类用水的基本水价分布的情况,从中可以看出,居民第一阶梯基本水价集中分布在1.5元/立方米-2元/立方米,占比52%;非居民基本水价集中分布在2元/立方米-3元/立方米,占比51%;特种行业基本水价集中分布在4元/立方米-8元/立方米,占比40%。

最右边是居民第一阶梯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的详情柱状图,经过初步估算,供水价格在终端水价当中占比平均为66.7%。

image.png

疫情对水价的影响

2020年2月,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随后,各地政府在此基础上进行升级,决定临时下调用水价格,以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尽量减弱因疫情产生的负面经济影响。从实施范围看,大部分地区仅对工业用水户下调水价,还有部分地区的实施范围为一些特定行业(如住宿业、餐饮业等)或企业(多为中小微企业),少部分地区的实施范围为全部非居民用水户,还有个别地区对居民用户实行水价减免政策。从调价幅度看,大部分地区的用水价格的临时下调幅度为10%,部分优惠力度较大的地区,临时下调幅度可达20%。从执行时间看,大部分地区从2月份开始执行自来水价格优惠政策,结束日期多为3、4月份。但随着疫情的全球性蔓延,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迫切要求,部分地区陆续将执行自来水价格优惠政策的时间延长至6月份甚至年底。

基于数据层面总结出的一些问题与结论

01

基本水价整体偏低

居民第一阶梯、非居民、特种行业的基本水价平均值分别为2.06元/立方米、3.10元/立方米、10.44元/立方米。2018年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2018年工业用水总额占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0.4%,相比于世界公认的合理水平(1-3%)仍存在一定距离。

02

不同用户种类,水资源费/税的的区分度比较小

水资源费的征收,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污染。但是超过一半的城市(地区),三类(居民、非居民、特种行业)水资源费/税标准完全一致,并没有因为用水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分,这其实没有充分反映出水资源的珍贵性,也不利于节约用水。各地可以从用户承受能力、用水特性等方面综合考量,制定具有差异性的水资源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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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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