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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督管理,防止病毒传播扩散

时间:2020-07-22 15:15

来源: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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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有效应对乌鲁木齐市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反应,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排放及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防止病毒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全面部署防控。第一时间组织骨干力量24小时驻守单位,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做好内部防控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和水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防疫工作要求,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区(县)分局通过在线监测、远程视频监控、电话调度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集中隔离点的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监控、检查,密切关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及进水余氯对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影响,实时掌握医疗机构及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杀菌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应急监测。在督促医疗机构和污水处理厂开展自行监测的基础上,组建疫情防控应急监测专班,监测人员和应急监测车辆24小时待命,随时应对各类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四是认真开展调度工作。组建专人专班,每日调度分析全市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定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和接纳定点医院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杀菌消毒、达标排放情况,动态调度掌握集中隔离点废水收集处理情况,督促指导定点医院、污水处理厂及集中隔离点切实做好污水的杀菌消毒,必要时增加消毒频次和剂量,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坚守疫情防控阵地,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和集中隔离点污水的监管工作,有效防控生活污水、医疗污水等病毒扩散风险点,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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