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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

时间:2019-12-17 13:04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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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推进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现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大力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同步推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深入开展城市“厕所革命”,提档升级公厕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七)提升住房品质行动

30.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以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适当延长设计使用年限,提高建设标准,弘扬“工匠精神”,建造“百年建筑”。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房屋渗漏、裂缝、空鼓、保温性能不达标、隔音性能差等问题。推进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行精装修住宅,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新建的高层、小高层住宅逐步淘汰毛坯房。强化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确保小区水电暖卫和绿化等配套完善。(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1.改造提升居住环境。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完善安防、环卫、照明等环境设施,将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提高棚改项目规划、设计、建造水平,严把工程建设质量,打造功能实用、环境舒适、服务完善的安置小区。(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2.改进物业服务管理。以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开展考核评价,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标准建设水平,每年培育创建一批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品牌企业。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水平。加快物业管理领域相关立法。注入“红色基因”,创建沂蒙红色物业品牌,组建公益性企业化物业服务实体。建立四级管理体制和多方联动机制,创新“四位一体”管理模式,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及监督检查,建立“红黑榜”制度。(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八)安全运行提升行动

33.突出安全空间布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合理规划和调整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工业园区及其他功能区空间布局。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强力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加快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或关闭退出。(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定期开展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消防设施、道路桥梁、垃圾处理、排水与污水处理等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落实户外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的管理维护责任,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管控。因地制宜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行业标杆典型;推动县区“智慧消防”平台搭建工作,将本地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接入平台进行监管。依法开展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提高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的抗震等级。推进城市建成区和新规划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鉴定工作。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加快推行城市安全评估,将安全生产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地震台、市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增强应急和救援能力。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场所,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平战结合和军民融合,在有关设施建造时统筹兼顾部队机动需求、后勤保障需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九)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36.促进文明行为。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品德礼仪课程进书本、进课堂,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在公交车、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展示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引导文明行为。加大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惩戒力度,推动《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37.开展志愿服务行动。落实社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引导党员定期参与社区服务、扶危助困、交通疏导、卫生清扫、垃圾分类、文明宣传等工作,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志愿者参与国际商贸博览会、临沂国际马拉松比赛、中国沂河放鱼公益活动、书圣文化节等大型赛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春节前后、学雷锋日、高考期间、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和服务窗口形象。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展示良好形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

39.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三年行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推进日常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城市品质提升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确定牵头部门,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

(二)实行试点引领。每年培育一批城市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程)、街道(片区)。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作为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试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和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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