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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9-01-14 10:03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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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成区排水管网专项普查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285号)工作内容及要求开展管网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利用供电量、供水量大数据对“小散乱污”进行排查,加强对“小散乱污”的改造和取缔,对拒不整改的停水停电。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建委、南宁供电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5)加快城市排水管网移交,对排水管道的改建、扩建做好跟踪测量,及时更新管网数据,确保管网维护管养到位。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6)结合农村风貌改造、城中村“两改”(改厨、改厕)、旧城改造,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新建污水管收集污水,把污水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加快推进粪便处理中心建设,有效收集处理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市乡村办;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7)制定“供排水一体化,以排定供”管理制度。“以排定供”即新增用水户(居民用水户除外)按规划完成排水接驳后方予以供水服务;“以排限供”即对拒不整改的违法排水用户,通过实施限制供水或停水,督促其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8)总结近几年来治水经验,修编《南宁市污水专项规划》,重点解决合流制区域与分流制区域的关系;编制《排水控制性规划》,分流域、排水片区,细分排水单元;优化污水处理厂站的布局;实现污水的安全调度。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3.强化入河(湖)排口监管。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建档管理,强化日常监测。进一步对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口进行查漏补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污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对现有新增排口(53个)及雨污合流口(331个,50个存在溢流)实施整治,计划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至2020年基本实现内河无污水直排,雨污合流口旱天无溢流。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建委、市内河管理处、市邕江防洪排涝管理中心、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北排公司、南宁北投心圩江公司、光大水务(南宁)公司、南宁博湾公司、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4.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查监管。严格按照《南宁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环境专项执法和日常环境监管全面实施。主要包括:实施清洁化改造;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市区内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在线监控管理,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进一步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环境执法,重点排查整治内河、流域沿岸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等污染源,加强流域沿岸排水大户企业管控,着力依法严查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数据造假、私设暗管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大污染源治理工作力度。加强对城市内河沿岸规划部门划定的蓝线绿线范围污染源进行整治;对已排查的污染源落实责任制,限期进行整治;对于小工厂、小作坊无污水处理能力的,坚决取缔;对于居住小区、单位直排行为,就近接入污水管网;对于沿河违建、畜禽养殖,坚决清理;对于村屯点源污染,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市河长办、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海绵水城办、市农业委、市城管局、市城乡建委、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内源治理。

1.实施清淤疏浚及淤泥处置。

在综合调查评估城市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方案,既要保证清除底泥中沉积的污染物,又要为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提供休憩空间。要在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妥善对其进行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或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同时,加快推进淤泥无害化处理,多渠道提升淤泥处置能力和资源利用率低问题。

牵头单位:市海绵水城办;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内河管理处、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北排公司、南宁北投心圩江公司、光大水务(南宁)公司、南宁博湾公司、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广西绿城水务公司。

2.建立有效的流域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体系。

全面实施城市内河蓝线绿线灰线及河湖管理范围实地匡定,实施拆违建绿护水行动,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2018年底前完成。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禁将其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对流域岸上岸下垃圾全面收集处理,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转运体系。

牵头单位:市河长办、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五象新区、高新区、经开区、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南宁北排公司、南宁北投心圩江公司、光大水务(南宁)公司、南宁博湾公司、南宁建宁水务集团。

(三)生态修复。

1.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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