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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水务联合中标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

时间:2018-08-17 15:3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赵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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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中国水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成交金额为6718.38万元/年,该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含2年建设期)。

服务要求

 (1)本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污水处理厂(站)要求:

① 污水处理厂(站)要求建成生态式污水处理厂(站),所有臭气得到收集和处理,污水不外露,整体以园林景观进行设计,成为景观公园式污水处理厂(站),解决居民对污水处理厂(站)“邻避”的难题;

② 镇区污水处理厂(站)用地指标应不大于2m2/(m3d);

③ 农村污水处理站用地指标应不大于3.0 m2/(m3d);

④ 道路采用非连续混凝土路面。

(3)镇区污水管网要求:

① 旱季无污水外泄入河,无地面污水聚集;

② 旱季进厂污水COD浓度达140mg/L以上,全年进厂污水COD平均浓度不低于120mg/L;

③ 排水体制以雨污分流管网为主,截污管为辅;

④ 污水管径的确定应考虑远期规划和现状污水收集情况;

⑤ 污水收集管的敷设应获得规划部门同意,减少拆迁和交通影响,外露污水收集管需与环境相协调进行修饰;

⑥ 地下干管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

⑦ 管材选择应考虑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地质和地面荷载等情况,选择大品牌优质管,优先考虑本地区已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生产厂家。

(4)农村污水管网要求:

① 村庄居民聚集居住区内80%住户污水得到有效收集,无污水外泄入河,地面无污水聚集;旱季污水浓度达120mg/L,年平均污水收集浓度为90 mg/L;

② 农村原则上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对于已有完善合流排水系统的区域,在确保无山泉水、溪水等进入的情况下,可采取截流式合流制的排水体制,并对影响环境的渠段进行改造。

③ 鼓励改造已有排水明渠成为叠式雨水污水管;

④ 污水管径的确定应考虑远期规划和现状污水收集情况;

⑤ 污水收集管的敷设应获得规划部门同意,减少拆迁和交通影响,外露污水收集管需与环境相协调进行修饰;

⑥ 管材选择应考虑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地质和地面荷载等情况,选择大品牌优质管,优先考虑本地区已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

(5)运营和维护要求

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进行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管理,项目的处理效果要求稳定,出水水质必须满足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

项目公司负责所有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以及卫生清洁、绿化和环境的维护、及安全巡察、门卫值班等。

投标人应提供切合实际的、规程完善的运行和维护计划、设备更新计划与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付费机制为“政府付费”。服务费含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服务费两大部分。政府方根据签订的 PPP 项目合同履行付费义务。

1、可用性服务费

项目的建设资金及资金成本促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政府依据设施的可使用性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由建设成本、融资成本、税费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等组成。

2、运营服务费

运营服务费是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提供污水处理厂(站/点)、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人工费、维护费、材料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税费及必要的 合理回报等组成。

3、服务费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自项目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开始支付,每月支付一次。镇区子项目完成并具备商业运营条件可以提前开始商业运营,并支付服务费用;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完成并具备商业运营条件可以提前开始商业运营,但应以镇为单位统一进行商业运营,并支付服务费用。若由于政府方原因导致某子项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竣工,该子项目的建设期顺延,运营期和付费期维持不变。

项目公司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构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镇区处理水量由环保局确认,实施机构出具审核意见。项目公司按照实施机构核定的污水处理量和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污水服务费金额,向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当月污水处理费在下月 15 日前由财政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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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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