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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附整治标准)

时间:2018-08-14 09:12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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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通市化工生产企业整治标准

全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按关停、保留两大类分类整治。

一、关停企业的标准

(一)对照省、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规定和南通市“三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南通实际,对具有以下6种情况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明确关停时间表,关停完成后进行验收。

1.生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规定应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经信部门牵头,环保、安监等部门配合)。

2.无备案、许可、环评、安评、用地等法定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化工生产企业(由经信、环保、质监、安监、国土、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对口依法查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几种情形:

(1)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由安监部门牵头)

(2)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安监部门牵头)

(3)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共建筑、铁路、高速公路安全距离等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由安监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4)企业生产装置长期停车和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环保问题的。(由安监、环保部门牵头)

(5)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红表的。(由安监部门牵头)

(6)对消防部门判定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整改期限内或在2018年底前无法完成整改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

(7)其他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安监部门牵头)

4.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无法有效控制的几种情形:

(1)项目选址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办发〔2013〕113号)、《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管控要求的。(由环保、海洋与渔业部门会同生态红线区域主管部门牵头)

(2)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经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环保部门牵头)

(3)卫生防护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目标且整改无效的。(由环保部门牵头)

(4)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环保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且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由环保部门牵头)

(5)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三个一批”中未按期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由环保部门牵头)

(6)不能按期完成VOCs治理任务或VOCs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由环保部门牵头)

(7)实际年产危废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或企业内危废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且未在期限内安全处置的。(由环保部门牵头)

(8)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或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且整治无效的。(由环保部门牵头,水利、建设等部门配合)

(9)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且限期内整治无效的。(由经信部门牵头)

5.对综合绩效考核不达标,考核结果在D档次的企业,予以转型处置。(由经信部门牵头)

6.对整改不到位的“散乱污”化工生产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取缔。(由环保部门牵头)

(二)对照《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淘汰类、禁止类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依法坚决关停;按照《江苏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江苏省化工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的实施标准》有关规定,对安全、环保不达标且风险突出、无法有效控制的化工企业依法坚决关停。

二、保留企业的整治标准

不属于第一条关停范围的化工企业予以保留,并按照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有关规定进行整治。

1.对照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中列入“升级一批”的6种情形和“重组一批”的6种情形,对保留企业分类整治,明确时间表,整治完成后组织验收。

2.整治验收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产业政策方面,严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安全、环保方面,要符合《江苏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江苏省化工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的实施标准》有关规定。

附件3

南通市化工园区(集中区)产业定位

一、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

精细化工产业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向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消耗及污染少的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转型升级。

二、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

产业定位为精细化工,优先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产业链。

三、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化工园区

灵甸片区:新材料、新医药,重点引进新药领域、医药相关领域、生物技术领域等附加值高、资源能源消耗低的产业化项目。

青龙片区:新材料、新医药,现有精细化工企业逐步向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消耗及污染少的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转型升级。

四、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

重点发展新医药和新材料产业,为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城配套,打造医药原料药特色产业;现有精细化工企业逐步向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消耗及污染少的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转型升级。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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