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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丨云南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8-03 15:32

来源:云南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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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5年,基本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开发格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得到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坚持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实现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个最”。以“最高标准”为导向,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最严制度”为基本保障,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最硬执法”为重要手段,严、实、准、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最实举措”为着力点,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最佳环境”为目标,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空间管控。将空间管控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性措施,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优化城乡开发格局,强化环境空间管控在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防止乡村集镇建设无序扩张,杜绝违法违规侵占平坝中心区等优质土地资源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地的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保护优先的要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针对不同流域、区域和行业特点,聚焦问题、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供给优良生态产品。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统筹、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依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四、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突出重点,打好8个标志性战役

1.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按照保护优良湖泊、改善水质良好湖泊、加大力度治理污染湖泊的思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开发建设及经营活动。全面抓好环湖截污工程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次干管、支管建设,建立科学运行的管理机制,既要建设好,又要运行好,确保已建设施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加快推进抚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加强泸沽湖旅游开发风险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两个湖泊水质稳定保持Ⅰ类。完善滇池精准治污体系,加强牛栏江沿岸污染防控,到2018年年底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Ⅴ类,到2020年滇池外海水质力争达到Ⅳ类(COD≤50mg/L)。全面实施洱海抢救性保护“七大行动”,巩固环湖截污和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成果,到2019年洱海湖心断面水质恢复至Ⅱ类。进一步消除阳宗海砷污染风险,综合防治周边污染,到2020年阳宗海水质达到Ⅲ类。加强程海流域内螺旋藻生产企业监管,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到2020年程海水质达到Ⅳ类(pH和氟化物除外)。推动星云湖和杞麓湖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星云湖水质达到Ⅴ类(总磷≤0.4mg/L),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COD≤50mg/L)。全面实施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19年水质达到Ⅴ类(COD≤60mg/L)。

2.打好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重点开展长江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优化长江流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接纳和新建污染型产业、企业项目;严格岸线开发管控,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修复湿地等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合实施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保障干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态用水;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制定实施限期达标方案。

统筹推进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水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切实维护优良水体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优良水体比例;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保证水环境安全;逐步消除劣Ⅴ类水体,恢复水体使用功能。

到2020年,长江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5%以下;珠江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8.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2.5%以下;其他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1.7%,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4.2%以下。

3.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重点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实施水质不达标水源地限期达标治理。开展水源区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监管,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县级及以上城市政府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水质状况。到2020年,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单一水源供水的城镇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4.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在全面排查黑臭水体的基础上,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区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2018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到2020年,所有地级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县城和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昆明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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