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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7-09 14:00

来源:江苏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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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壤污染防治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住的安心”。

14.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完成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委、国土局、发改委、经信委等)

15.安全利用受污染农用地。以耕地为重点,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对位于工业企业周边、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周边、城市郊区、污水灌区、交通要道两边等区域的水稻、小麦、蔬菜等敏感作物开展重金属专项检测,实施风险管控。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质量超标风险。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国土局等)

16.强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各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以耕地和工业污染场地为重点,扩大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加强过程监管,防止发生二次污染。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泰兴市黄桥镇南沙地区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等7个项目实施。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农委、规划局、住建局等)

(五)美丽乡村建设

以化肥农药减施、畜禽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以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为主要目标,推进种养结合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17.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巩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关停成果,在限、适养区积极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和发酵床养殖技术,全面规范限、适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养殖行为,取缔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加强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责任单位:市农委、环保局等)

18.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转变施肥方式,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大力示范推广滴灌施肥、喷灌施肥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动化学肥料减量化使用,促进农民节本增收。到2020年,全市化肥施用量(折纯)较2015年削减5%。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精准科学施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到2020年,确保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责任单位:市农委、发改委、公安局、环保局、供销社等)

19.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完善沟、渠、路、林、桥等设施的综合配套,增强工程区灌排功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居住环境。全面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增强地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270万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等)

20.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进一步充实、丰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实践内涵,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要素扎实推进,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以自然村落为单元,重点培育和建设50个左右体现泰州特色、走在全省前列,“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特色田园乡村。具体内涵突出“有令人向往的田园景观”、“有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有致富农民的特色产业”、“有致富农民的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住建局、农委等)

(六)生态保护和修复

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优化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加快推进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编制“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沿江地区生态保护,建设城北生态经济带,打造“水韵绿城、多彩泰州”。

21.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8年,海陵区、高港区力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9年,靖江市、泰兴市力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20年,兴化市力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到2020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努力打造“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长三角地区生态名城。(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等)

22.加强生态红线管控。推动“多规合一”,严守耕地保护、开发强度和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永久生态廊道以及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实行差别化主体功能区政策,细化人口、土地、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等措施。探索建立各类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到2020年,确保生态红线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0.5%,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2.51万亩,基本农田不低于372.94万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农委等)

23.推进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围绕“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六大行动八项工程,到2020年,示范区在空间管控、生态治理、绿色产业、富民增收、田园乡村、改革创新等领域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成适应生态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生态经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全省江淮生态经济区的排头兵,为全省、全国生态经济发展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城管局、农委等)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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