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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环保工作要点》发布:强势推进“水气土废”四大攻坚战 打造美丽浙江升级版 (附全文)

时间:2018-03-21 09:55

来源: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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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开展化工、印染、电镀、有色等8个重点行业关停、搬迁等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确定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等级,形成全省污染地块名录,出台污染地块开发管理办法,建成省级污染地块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建立污染地块开发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扎实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地重点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程。

12.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行动。实施《浙江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计划(2017-2020年)》,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整治提升,按期完成重点减排项目,加快推进长兴、平阳等国家级重点防控区示范创建,到2018年底,全省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6%以上。

四、聚焦固废闭环化监管,聚力打好治废攻坚战

13.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推动落实《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推动各地加快形成与当地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018年力争基本实现“能力匹配、略有富余”的目标,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就近处置利用。

14.推进存量清零动态化。结合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手段,动态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底数,实施贮存危废的动态化清零,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及时妥善清理,严防超期贮存的环境风险,严打非法转移、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等行为。

15.推进监管手段信息化。建设全省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信息系统,推行各产废企业、运输企业、处置企业电商化平台信息填报模式,构建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可评估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形成全过程闭环式监管网络体系。

16.推进行业整治常态化。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严格进口废物环境监管,加强进口废物企业专项督查。全力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等再生利用行业集散地清理整治,进一步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处置监管。

五、聚焦助推“两山”转化,聚力打造美丽浙江升级版

17.协调推进“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充分履行美丽浙江办职能,完善日常推进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年度工作任务的部署下达和跟踪调度,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严格责任倒逼。继续运用有效载体,开展专项督察、明查暗访和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实效,强化共建共享。

18.着力抓好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推动部省合作协议事项落实。深化首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典型培育,指导支持湖州、衢州、丽水等市打造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鼓励基础条件好、创建力度大、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的地区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核,完善预警、退出机制。

19.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严控人类活动。强化生态空间管制与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的衔接,科学把好环境准入关口,有效服务大湾区大通道大都市区重大建设项目。把大花园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海岛、美丽城市、国家公园建设,促进“两山”转化。

20.广泛开展全民绿色行动。总结绿色系列创建经验,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广泛运用主流舆论阵地和新媒体手段,提升环境传播能力。抓好“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活动,打造浙江生态文化主题品牌。积极支持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活动,引导公众参与,推进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

六、聚焦依法从严常态,聚力打造环境监管执法升级版

21.坚决抓好中央督察整改工作。把督察整改贯穿于生态环保各方面和全过程,立足牵头抓落实,推进“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加强责任分解,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进度,确保重点问题在中央督察“回头看”之前整改落实到位。针对督察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面上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督察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固化为日常推进机制,把督察整改的相关政策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

22.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系列执法行动,突出加强对涉VOCs、涉PM2.5、涉氮、涉磷排放的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入海排污口整治等重点问题,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切实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等刚性手段和黑名单、公开曝光、失信惩戒、公益诉讼等配套措施,依法惩治到位,形成更加强劲的执法威慑。

23.创新完善监管模式。坚持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实现省市县三级公检法驻环保联络机构全覆盖。拓展环境违法线索发现机制,出台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深化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推行区域联动检查和重要案件跨区域交叉调处,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双随机”抽查,提升执法效率。推进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以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率先实践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执法模式。探索环境执法和应急示范区创建,提炼最严监管执法的鲜活模式和样本。

24.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以环境敏感区域、涉化学品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行动。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全覆盖,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习。继续做好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信访问题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推动环境信访总量下降。

七、聚焦夯实监管支撑,聚力打造环保基础能力升级版

25.强化监察监测能力。推进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强化环境执法装备技术保障,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VOCs监测为重点,大力提升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能力;以负氧离子监测为亮点,全面建成清新空气监测网络体系;以小微站为基点,推动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向乡镇延伸;以国控地表水断面监测事权上收为节点,做好“采测分离”质量管控。推进生态环保大数据项目建设,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确保圆满完成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及数据汇总审核等年度任务。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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