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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政府关于印发江山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29 11:13

来源:江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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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项目环评承诺备案表

附件1

江山市改革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一、环评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的项目

二、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项目

三、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

四、涉及新增国家控制类重金属(汞、铅、镉、铬、砷)污染物排放项目

五、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

六、核与辐射项目

七、其他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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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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