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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17-05-26 10:05

来源:环保部、河北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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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责任落实,商务部门层层签订保障国五车用汽柴油供应责任状,成品油经营企业均按要求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十三、2014年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综合考核环境保护所占分值较2013年有所下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制定完善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强化指标约束,形成积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导向。2016年4月制定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类指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中,调增了绿色发展类指标,将2014年指标体系中的“环境质量改善、单位GDP能耗、森林覆盖率”等3项指标调增为“6643”任务完成、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减低率、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等5项综合性指标,绿色发展类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类指标中的预设权重为24%,其中浮动权重最高的为29%。

(二)制定《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考核测评办法》,按经济发展强县和工业发展强县、农业发展强县和贫困县、市行政区域3类,将生态环境类分值设定为24—29分,比2014年提高了2—7分,其中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分值设定为5—6分,比2014年提高3—4分。

十四、邢台市内丘顺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3台36平方米烧结机被认定为1台108平方米烧结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彻底拆除内丘顺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烧结机。

十五、2012年以来,在石家庄市主要地表饮用水源地岗南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建成9栋房屋;在其二级保护区内建成培训及配套设施。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17年12月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该项目南区4栋木屋已全部拆除到位。

(二)河北行政学院、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和冀中能源集团,按照《整改方案》将该项目全部移交给冀中能源集团,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三)对项目保留的南区建筑正在积极研究用于水质水文水资源监测、防汛物资储备、小型自来水厂建设等,努力把资产盘活用好。

(四)西柏坡污水处理厂项目全部审批手续已完成,主要设施单体工程已完成主体建设,厂区内管网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正在进行,厂区总工程量已完成50%。配套管网工程已有3个标段进场施工,另外两个标段预计明年初完成招标,春节后开工建设。整个项目2017年12月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确保实现污染物削减、环境质量改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目标。

(五)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处理已落实到位。西柏坡干部管理学院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所在村南庄村收集,平山县振新垃圾清运公司进行转运,平山县城管局、西柏坡镇政府进行监管,严格按要求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转运定人、定岗、定时,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岗南水库水质安全。

十六、石家庄市滹沱河地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012年以来陆续建成面积约2千平方米的售楼部、网球场等设施以及塔元庄冰雕大世界项目;在二级保护区建成142套别墅。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截止目前,滹沱河河心岛高铁以西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售楼部、网球场以及塔元庄冰雕大世界项目等设施全部拆除并覆土绿化,沿环岛路内侧布设了围挡,对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实施了封闭管理;高铁以东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住宅项目处置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确定了承接企业,组织评估机构和评审单位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实地勘察和市场调查,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与北京市文广新局对接,充分利用该地环境优美优势,计划改造利用原有项目,依托正定古城文化,发展文化创意园项目。项目全部进行了封闭管理,不产生污染。

十七、从2014年开始,国家及河北省累计投入157.5亿元资金,其中国家投资132亿元,用于地下水压采工作,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15.2亿立方米,但2015年实际地下水开采量仅比2013年减少约4.2亿立方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开展机井关停行动。2016年7月省水利厅对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自备井关停工作进行了协调调度,制定了《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关停技术要求》,指导地下水开采封存、填埋工作;2016年9月,在完成关停井数量核查、关停资金测算、关停经费拨付的基础上,按照技术要求启动了城市自备井关停行动,印发了《河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截至12月底,具备关停条件的已实现全部关停,累计关停城市自备井1010眼。由于城市引江水地表水厂和城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目前尚不具备关停条件的已由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与自备井产权(使用)单位签订了关停协议书,具备条件后立即关停。积极推进农业灌溉井关停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灌溉井封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灌溉井关停工作,截至12月底,关停农业灌溉机井4190眼,已全面完成任务。

(二)做好压采效果评估和考核。依据《河北省地下水压采效果评估办法》,省水利厅落实了第三方压采评估机制,2016年7月份委托中国水利电利科学研究院和河北工程大学完成了试点市、县2014年压采效果和2015年压采能力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地下水压采效果。8月成立考核组,分别对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市试点石家庄、邢台、邯郸、沧州、衡水市和辛集市进行了省级考核。10月10日—14日,国家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组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技术联合考核组,分别赴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辛集市,现场考核2015年度试点工作,11月9日—11日,顺利通过国家行政考核。

(三)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完成了1979处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任务,制定了《河北省地下水压采效果及水位评估办法》《河北省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拟将地下水压采实施效果纳入评估体系,明确了省、市、县及厅直相关部门运行维护责任;建成了省级信息接收平台,实时信息监控、业务支撑等系统具备运行条件,开展了2001-2015年地下水监测信息录入和核对工作,完成了监测站点的信息绑定,基本实现了地下水位变化趋势动态分析和取用水量对比分析,基本建成了水位水量统计、动态查询、预测评估体系。

(四)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区农业水价改革。2016年8月,水价改革试点区2014年、2015年的63个试点县全部编制完成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已落实新的水价政策,农业水价改革实施面积394万亩,涉及366个乡(镇)、2371个村。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奖补办法》进行了修订,督导2016年52个新增试点县加快编制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对2015年、2016年新增的66个试点县水权确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0月下达了水权方案编制资金。截至12月底,新增66个试点县已全部完成了农业水权证登记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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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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