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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05-24 10:09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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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上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9.3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3%和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38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年开采量压缩在500万立方米以内。具体如下:

上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控制全市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决策部署,围绕本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大都市定位,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指标控制与经济转型相结合。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约束性指标管理,促进城市发展规模布局与水资源相均衡,推动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与因地制宜相结合。针对本市水资源特征和产业结构特点,引领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双控方案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坚持宣传教育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与公众的作用,加强节水宣传教育,营造节水氛围,增强全民水资源保护意识。

坚持统筹协调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统筹考虑各区、行业与企业的水资源利用水平和提升潜力,合理分解双控目标任务,各部门与各级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实现目标责任考核。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9.3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3%和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38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年开采量压缩在500万立方米以内。

二、明确目标责任

(四)健全指标体系。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在国家下达的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健全各区政府和特大型取用水户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各特大型取用水户)

严格强度指标管理,落实各区政府和特大型取用水户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管网漏损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分解方案。健全农业、工业和生活等行业用水定额体系,定额实行动态修订。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以产业先进水效为引导,开展企业用水水平对标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石油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各特大型取用水户)

(五)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继续将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区政府及特大型取用水户,每年的考核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告,各区政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各特大型取用水户)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政府部门和企业,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各特大型取用水户)

三、落实重点任务

(六)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市、区两级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完成市级和区级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建立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将论证纳入重大建设项目、新城规划、重要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推进工业区块的规划水资源论证,确保重要规划与区域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从宏观战略层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组织开展取水户日常监督,实施一年两次取水户取退水的监督性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取水户续证评估工作,按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取水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七)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继续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农业、生活等各领域的节水工作,加强全市节水型小区、企业、学校、工业和农业园区、机关(单位)的节水示范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教委、市机管局、市文明办、各区政府)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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