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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年)》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04-20 15:01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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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8个产业集聚区中有嵩县产业集聚区、洛宁产业集聚区等9个集聚区尚未配套建设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厂,仍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水质、水量不稳定,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容易对城镇污水处理工艺造成冲击,影响水质稳定达标排放。伊川县等集聚区虽已配套建成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但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一直处在低负荷运行的状态,因此需加快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各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各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4.2.3 部分工业废水直排入河

辖区内部分石化、造纸、酿酒、矿选等工业企业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直接排放入河,涧河洛阳段约有227.5万吨/年废水直排入河,入河污染物量COD189.7吨/年,氨氮41.8吨/年;洛河洛阳段约有825.9万吨/年废水直排入河,入河污染物量COD1329.5吨/年,氨氮82.9吨/年;伊河洛阳段约有555.4万吨/年废水直排入河,入河污染物量COD473.4吨/年,氨氮28.2吨/年。流域内仍存在废水不达标排放现象,由于工业直排废水量大且出水不能稳定达标,进一步加剧了对河流水环境的污染,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大。

4.2.4 污染源排放较为集中

我市工业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偃师市、孟津县、涧西区、洛龙区和高新区,其中:偃师市、孟津县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占15%、12.4%,偃师市、孟津县COD排放量分别占15.1%、11.7%,偃师市、孟津县氨氮排放量分别占15.1%、11.6%,涧西区、孟津县和高新区总磷排放量分别占59.1%、17.2%、15.4%。以上区域还接纳了洛阳市城区216万人、新安县52万人、孟津县48万人、偃师市65万人共计约381万人的生活污水,集中了洛阳市54.4%的生活污染源。

由于工业、生活污染源均集中分布于洛阳城区及周边区域,污染物集中排放,降低了河流的自净能力,导致涧河、瀍河受到严重污染。洛河经市区到达下游白马寺断面后,接纳水质较差的涧河、瀍河、李楼乡生活污水、机车厂及瀍东污水处理厂等工业废水,导致水质类别由中游高崖寨断面的Ⅱ类水质变为Ⅳ类水质,水质级别变为轻度污染。伊河经市区到达下游西石坝断面后,接纳新区和关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致使自龙门大桥断面下游段水质变差,由Ⅱ类水质变为Ⅳ类水质,水质级别变为轻度污染。洛河下游白马寺段及伊河下游西石坝段水质的下降,直接影响我市地表水出境水伊洛河的水环境质量。

4.2.5 部分河流水体净化能力弱

涧河、瀍河等河流水资源短缺,缺乏天然径流,多年平均流量分别为1.3立方米/秒、0.15立方米/秒,涧河流经三门峡渑池、义马、新安县、西工区、涧西区,瀍河流经孟津县、瀍河区,沿途均接纳了大量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排生活污水及村镇养殖废水,水体基本为污水,水质严重超标,水体发黑,水生态功能已基本丧失。

4.2.6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凸显

农村已经形成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的复合型污染局面。农药、化肥施用量居高不下,有效利用率低,导致土壤、水体和空气遭受污染;随着畜禽业的大规模集约化养殖,使畜禽粪便不能及时为农业生产利用,也难以得到有效处理。部分畜禽养殖场及农村散养户环境意识差,畜禽粪便随意堆放,清粪水随意排放,造成畜禽粪便流失进入水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污染水源。农村居民长期以来形成的随意乱扔垃圾的习惯造成垃圾、秸秆、畜禽粪便随意堆放污染环境,加之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农村及城郊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已成为影响河湖水质的重要污染源。

5.绩效目标

至2019年,洛阳市伊洛河流域各断面COD、氨氮和总磷年平均浓度控制在20mg/L、1.0mg/L和0.2mg/L,稳定达到III类水质,伊洛河流域需削减污染物量COD3748.2吨/年、氨氮95.5吨/年、总磷4.5吨/年。

资金投入中洛阳市地方资金和社会资金落实和投入比例不低于70%,至2019年底工程项目实施与完成情况不低于80%,采取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等不低于3项投融资渠道进行投融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不低于20%。

建立洛阳市流域水环境管理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河流、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定期公开制度,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实现洛阳市河流、水源地水质向良好水体转变,水环境治理提升,为公众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公众对河流治理的满意度,项目实施情况及生态环境效益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不低于2次,公众对河流湖泊治理的满意率不低于80%。

6.技术路线

本方案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析总结洛阳市伊洛河流域现状水环境主要存在问题,结合水环境治理现状,分析水质目标差距,提出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综合治理的水污染防治新思路。具体水环境治理全面提升技术路线见图1。

通过系统推进点源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线源生态治理和加强流域环境监管,实施管控结合,重点设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强化重点流域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调度,实现水系连通,保障环境流量;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改善农村环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水污染防治成效;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任务与措施,促进洛阳伊洛河流域水质改善,提升优良水体占比,全流域达到Ⅲ类水质目标。

7.主要任务及建设内容

针对洛阳市流域主要水环境问题,结合“十三五”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库建设的绩效目标,突出重点,精准治污,从点、线、面、管等方面分别设置主要任务和措施,任务设置思路见图2。

7.1 点源治理任务及建设内容

7.1.1 加快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改善河流水质的关键措施是“工程减排”,重点任务是加快城镇污水截排系统与集中式重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对无法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分散废水采取有效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是流域主要的水源补给,也是促进流域水体水质目标实现的重点之一。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出水排放标准,2017年年底前,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要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建设标准,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以涧西区、新安县、宜阳县、偃师市、伊川县等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工艺落后的县(市、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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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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