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附全文)

时间:2017-04-13 14:08

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

评论(

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清镇市政府、观山湖区政府、花溪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3)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

①由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牵头组织对两湖一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排查,并依法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3月31日

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环保手续不能完善备案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由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指导督促,由属地政府责令搬迁、停产、关闭或拆除。对二级保护区已办理相应环保手续的历史遗留生产企业,由属地政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限期搬迁计划。

责任单位:清镇市政府、观山湖区政府、花溪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

完成时限:2017年4月10日

(4)其他污染源专项整治。

①违法违章建筑(农房)专项整治。由属地政府对两湖一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筑(农房)进行排查,重点对违法经营、侵占库容(最高水位线以下)、侵占河道、破环森林植被的违法违章建筑(农房)予以依法强制拆除。

责任单位:清镇市政府、观山湖区政府、花溪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②施工点专项整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属地政府具体负责对两湖一库流域沿线施工点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施工过程监管,避免施工废水污染湖库及河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观山湖区政府、花溪区政府、白云区政府、清镇市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日常监管工作长期开展

③排放污染物小作坊专项整治。由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会同属地政府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的小作坊进行排查,对二级保护区排放污染物和准保护区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小作坊由属地政府依法取缔。

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清镇市政府、观山湖区政府、花溪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2.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

(1)完善一级保护区围栏和标识标牌。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饮用水源保护区技术要求》完善两湖一库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完善保护区标识标牌。

责任单位:清镇市政府、观山湖区政府、花溪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4月20日

(2)启动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最高水位线外延一公里)和最高水位线勘界定标工作。完善两湖一库一级保护区视频终端监控系统,实现饮用水源保护区信息化监管。

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建设完成红枫湖后六河、麻线河、张官堡,百花湖东门河、麦西河、南门河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初步建立应急监测体系。

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4)两湖一库主要河流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库区增设在线自动监测垂线,强化应急监测能力。

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5)优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金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16〕4号)的相关实施细则,由市生态文明委牵头在两湖一库主要入湖(库)支流推广断面水质考核及奖惩机制。对各区(市)出入境断面和入库断面实行经济奖惩,强制河流达标入库。

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财政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3.主要流域水质达标专项整治。

(1)阿哈水库水质达标专项整治。

①强化金钟河流域水质达标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金钟河流域综合整治优化提升方案》要求的工作任务、整治措施和时限抓好落实。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金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投入运行;全面完成金钟河流域控源截污工程,确保金钟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标准。

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白云区政府、观山湖区政府、云岩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金钟河水质稳定达标

②实施阿哈水库烂泥沟、蔡冲沟达标整治。建设完成金石产业园区阿哈汇流区污水提升系统,将汇入蔡冲大沟污水收集提升至小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快烂泥沟入湖人工湿地建设,保障烂泥沟污水提升越域排放长效运行。

责任单位:花溪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③实施阿哈水库底泥环保疏浚实验(重点区域)。在底泥环保疏浚实验的基础上,对金钟河入湖口至大坝湖区内源污染突出的区域进行扩展疏浚,疏浚污染底泥30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配合单位:花溪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力争2017年12月31日,确保2018年3月31日

(2)百花湖流域水质达标专项整治。

①实施百花湖东门河水质达标专项整治。完成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并投用娃娃桥污水处理厂改善东门河水质,通过严格执法和实施控源截污、生态治理、河道综合整治等治理工程,实现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的目标。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