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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控制VOCs排放(全文)

时间:2017-02-14 15:13

来源:广东惠州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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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全市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按照市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的要求,推进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清洁燃料改造。2016年底前淘汰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2017年底前淘汰10蒸吨/小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积极推进锅炉燃烧技术升级改造,不能稳定达标的在用锅炉要尽快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0蒸吨/小时以上蒸汽锅炉和14兆瓦(MW)以上热水锅炉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强化生物质能锅炉燃料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全市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第五节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

提高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加强新车登记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管理,严格按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进行新车登记和转移登记。逐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按照省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国V排放标准。全面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不符合限值标准的新购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加强在用车辆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完善省市两级机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及联网,2017年全市全面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环保定期检测。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为重点,加大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检力度。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严格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管。

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进一步清理压缩黄标车剩余量,确保2017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增加电子警察卡口,全面实施黄标车电子执法工作,加快推进环保、公安部门黄标车数据实时交换,争取加入全省跨区域联合电子执法。持续推进全市超期未年检车辆清查专项行动,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予以强制报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开展黄标车治理改造试点工作。

实施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布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调查工作,探索建立在用机械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制度。鼓励并推广港口和船舶的岸电技术改造,重点推进沿海邮轮泊位和大型集装箱、散杂货泊位加快岸电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内河码头要提高岸电的利用率,打击船用非标油的使用,进一步加大公务船、工作船靠港使用岸电的比例。加快推进全市原油、成品油码头完成油气综合治理,以及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轮胎式起重机(RTG)的“油改电”工作。

第六节着力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强化VOCs重点企业监管。完善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将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的企业逐步纳入重点监管企业管理。稳步推进重点监管企业VOCs治理工作,2018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分别完成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和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推进重点监管企业的排放评估工作,推行“一企一策”防治工作。按照省要求启动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逐步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定,并作为VOCs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依据。

推进VOCs典型行业综合整治。大亚湾区石化行业全面启动环保升级改造工作,逐步建成较完善的VOCs监测监控和管理体系,石油炼制、有机化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应用LDAR技术。印刷业、制鞋业、皮革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重点行业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完成有机废气收集、处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标准要求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推进其他行业VOCs综合整治。在建筑行业,加大政府采购环保产品监管力度,对市政工程和政府投资的房屋和维修工程,禁止使用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房地产外墙装修过程禁止使用溶剂型涂料。在汽车维修行业,逐步推进汽车维修水性漆喷涂生产线改造。在餐饮等领域,各县区开展饮食油烟污染整治行动,新建餐饮项目必须同步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完善惠城区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强化油烟VOCs处理排放的日常管理。

第五章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第一节实施重点领域的节能重点工程

一、工业领域节能工程

严格实施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控高耗能项目投资建设。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年用能量3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监管力度。组织水泥、石化、电力等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和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加强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推进锅炉(窑炉)、配电变压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加强水泥生产企业能耗监察、监测,严格落实水泥生产企业阶梯电价政策。

工业锅炉(窑炉)改造方面。继续推进工业领域锅炉改造,进一步挖掘节能空间。

余热余压利用方面。开展水泥、石化、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的余热余压利用,特别是石化行业,通过改进工艺结构和增加节能装置以最大幅度的利用余热。

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面。继续引导企业做好电机、注塑机淘汰、改造和能效提升工作,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实现电机系统能效全面提升。

专栏1工业节能重点建设工程

1.余热余压利用:在水泥、中海壳牌、中海炼化、鼎富电子、金百泽、建业科技、宇新化工等多家企业实施20个节能改造项目。

2.电机系统节能:实施中海壳牌、中海炼化、鼎富电子、合正电子、汇利日用制品、惠菱化成、金百泽、建业科技、宇新化工、凯美特等10家企业的19个节能改造项目。

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开展园区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构建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分布式能源,实现园区能量梯度利用;重点在石化、水泥、电子、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优化设计工序、改造照明系统、联合布置装置,实现企业资源、能源梯度利用;推广大型化、一体化的工艺技术设备,提高工艺能量利用效率,使能源加工转化总效率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重点在石化、电子等相关行业开展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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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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