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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正式印发(附重点项目)

时间:2017-02-09 14:11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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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修订和完善土壤污染标准、修复标准、农产品和饲料安全标准等,制定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和监测技术规范等。加快提高统计监测核算能力,根据风险区划结果,制定区域风险防范预案、建立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和环境风险长效管理体制。

(二)推动市场制度建设

1.资源与环境产权制度

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根据问题导向在资源环境市场体系建设中有选择的实现突破,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改革的市场作用力度。落实《环境保护法》(2014),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使用资源付费,实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补偿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海域、岸线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制度。

2.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方案。加快推进制定实施《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企业和新建项目用能审查及节能量交易制度。

完善九龙江取水排污制度,促进可持续利用。从市场监管体制的建立、取水权和排污权初始分配份额的确定、交易价格的界定、取水排污权交易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取水排污监测系统、交易监控系统、配额调配系统)的构建以及最终市场的确立等几个方面进行研究,把取水权交易与排污权交易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有效协调龙岩、漳州和厦门三市在九龙江水资源使用和环境管理上的利益冲突。在满足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和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实行取水和排污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确权制度,从九龙江流域污染产生的根源出发,明确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容量,实行总量控制,进行排污许可的初始分配,构建排污许可交易市场,促进流域内工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良生产设备,有效控制九龙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强化政府制度建设

1.激励约束制度

建立和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科学综合决策制度。保证生态文明意识和要求切实进入各级党政决策者关于地区发展的具体决策。形成源头预防制度,从产业布局、经济结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的源头上控制资源环境问题的产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要有资源、环保、生态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规划和政策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提升决策绩效,加强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积极推行智慧环保建设,不断提高决策效率。严格遵守底线思维,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设,设定严格科学的资源消耗“天花板”,同时强调各级政府的责任红线。建立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组建跨学科的研究队伍,进行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咨询服务。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和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及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广泛听取利益相关者和公众的意见。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扩大环评范围。完善环评编制内容、程序,促进环评与相关制度的衔接。细化规划环评程序和要求,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范过程管理;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将区域和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项目环评文件的重要依据;完善新建项目审批与污染减排相衔接的管理模式,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展开。推进环评编制机构与审批部门的脱钩,建立真正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环评机构;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率及环保竣工验收通过率达到100%;清理规范各级专家库,明确参与环评项目专家的准入门槛和责任制度。明确界定环评各方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政策、规划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完善流域、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建立湿地、海洋、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机制。合理确定生态补偿的范围、对象和内容,对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保护区域给予生态补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产业,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构建厦漳泉龙闽西南区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工作。

完善环境生态修复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体制机制,坚决落实主体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发展。协调林业、土地、环保、海洋等部门共同制定生态控制线范围,确定保护规模,制定生态控制线分类管控措施。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序实现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增加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沿海岸线整治与生态景观恢复,推动岛外九条流域综合整治,基本实现九大流域的控源截污、流域范围内污染达标排放,使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功能得到修复,建成全市的溪流绿道系统,形成山海通廊。

2.监管问责制度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区、各部门,落实到重点行业和单位,确保约束性指标落实到位。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对党政领导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行严格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重大决策失误,实行问题追溯和责任终生追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与干部选拔重用相挂钩,对不重视环保、不能完成环保任务的领导干部不予提拔重用;对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领导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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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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