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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规划》发布(全文)

时间:2017-01-19 17:18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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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广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依然大,预计分别为 16.57 万吨、1.46 万吨、8.27 万吨和 8.63 万吨,城镇生活污染源、移动污染源等成为新增污染排放的主要来源。随着污染减排工作的不断推进,广西的工业减排空间逐步变小,减排潜力收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短期内难以消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方法较为粗放、单一,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有待加强,缺乏深度治理,减排工作推进难度大;部门间协调机制亟待完善,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环境风险、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尚未完全消除,部分城市水源单一,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滞后。网箱养殖等造成的内源污染已成为部分湖库和水源地主要污染问题。大多数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已建成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无法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力度偏弱,园区环境监管能力较薄弱,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历史遗留尾矿库多、治理难度大,涉重行业和排放地区相对集中。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全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需求;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有待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与国家要求有一定差距;企业违规建设和生产、违法排污的问题尚未得到完全遏制。

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滇桂黔石漠化片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区相互重叠,区域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突出。岩溶石漠化土地分布广、程度深,岩溶土地面积 833 万公顷,占广西土地总面积 35%,其中重度及以上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 13%,植被恢复有待加强。各项开发利用活动改变了水生生境,造成生境破碎化、阻隔鱼类洄游通道、生境萎缩等问题,使得区内生物资源在种类和数量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森林结构单一、森林质量不高、森林生态效益有待提高,生态屏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违法侵占林地、农田频繁,占优补劣问题仍然存在,耕地资源减少不可逆转,人增地减的矛盾更加突出。湿地公园建设刚刚起步,湿地保护任务艰巨。红树林、珊瑚礁、海草、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受到威胁,海草床生态系统处于退化状态,海洋自净能力下降。部分区域紫茎泽兰、互花米草、红火蚁等外来生物危害严重。

生态产品供给不足。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公共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对身边增绿、社区休憩、森林康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体验设施缺乏,森林湿地难以感知,生态资源还未有效转化为优质的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生态服务价值未充分显化和量化。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有待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治理难度较大,环境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威胁。

环境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广西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执法队伍建设水平与全国水平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不足,队伍建设激励稳定机制仍不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难以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的要求。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建设起步较晚,急需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新的环境技术和手段应用不够,不能有效支撑监管的需要。

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有利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些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绩效考评、政绩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措施办法落实不够到位,督政力度还需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环保督察巡视等制度急需落地,自治区级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待推进。生态补偿制度不够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环保投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尚未真正形成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探索,市场化排污权交易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平台。

第二章 “十三五”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广西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履行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脱贫三大攻坚战的关键阶段。广西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任务繁重,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责任重大,环境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紧迫,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重大机遇

一、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建设美丽中国,提出“绿色发展”等五大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将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在总体发展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国家修订环境保护法,发布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总体方案等,充分显示了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抓手,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中央明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将为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新的契机,注入新的活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桂林国家旅游胜地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将为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二、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前景更加广阔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持之以恒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生态立区、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主线,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 2020 年)》,明确提出到 2020 年要实现生态经济发展壮大、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三大目标,突出抓好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城乡建设四大任务,全力打造全国生态经济发展强区,坚持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转型绿色崛起之路。绿色发展蓝图正在为广西提供更健康和持续的发展动力,生态环境保护将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呈现出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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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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