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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涛:明确政府责任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时间:2013-09-24 16:33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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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各地方加快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要“确保政府投入,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

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总编傅涛认为,《意见》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政府应集中财力确保对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而对于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则可通过特许经营或购买服务等形式来实现。

傅涛指出,《意见》对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方式做了很好的区分,将政府的责任集中在了非经营性基础设施上。

对于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意见》指出要确保政府资金投入。资金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中央财政,二是地方政府投资。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来源已经很明确:中央预算和城镇污水管网专项等现有渠道支持,而对地方政府的投入没有明确,只提到“要确保资金投入力度”。

而对于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则可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傅涛认为,这样做可以避免政府资金涌向竞争性环节,能让社会做的,最好交给社会。

对于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意见》提出,要“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同时还提出,现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要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只是没有将社会运营给予明确。”傅涛表示。

《意见》还特别提出,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要同等对待”, “没有谈国有投资优先,没有歧视外资,也没有歧视民营”傅涛说。

此外,傅涛指出,用地是困扰每个污水处理厂的一大难题,《意见》对此也给出了很好的解决。《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和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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